云南纪检监察机关盯紧“一把手”打出“连环拳”
“作为党委书记,你如何从甄朝党系列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9月26日,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陈鲁雁接受云南省纪委诫勉谈话时被问到的问题。今年6月至9月,省纪委对省交通厅、省农科院、云南民族大学及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家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单位和普洱市等14家基本合格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要紧紧盯住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这个‘总关口’和‘牛鼻子’,协助党委把主体责任统起来、分出去、落实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以点带面,打出一套套“连环拳”,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作为一名县委书记,你如何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党委主体责任有哪些?”10月23日,8名县市区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被辛维光现场点名提问。9月至10月,省纪委分层分块连续召开了高校、省直机关、企业和部分县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系列座谈会,听取各党政“一把手”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敲响了全省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警钟,以实打实的举措履行纪委的监督职责。
“通过约谈,确实感觉自己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仍有差距,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纪律松懈的情况,今后会加强管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今年10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委书记童志云和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等30名州市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接受省纪委常委廉政约谈后纷纷表示。
“你有多少房产?你的房子有没有贷款?是不是‘裸官’?家庭成员情况怎样?”今年以来,160名省管领导干部在任职前接受了省纪委领导的任前廉政谈话。“你在工作8小时以外是怎样加强自身管理的?你的妻子、儿女的从业情况?”全面推开述廉制度,先后有23名州市和省直部门“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述廉接受省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和测评,向公众“亮家底”。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4901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廉。
同时,我省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和考核机制等一项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让权力行使减少“自由度”。
“纪委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关键在于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当前,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刹风整纪任重道远,在制度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方面还需不断探索。”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叶翠萍认为。
通讯员 杨大庆 黄波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