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5户非营利组织获得2015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31.12.2015  18:4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云南省敬老爱民促进会、云南省租赁行业协会、云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云南女医师协会、云南培力青少年发展中心5户非营利组织获得2015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在免税资格期限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