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发放云南省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

04.12.2014  12:38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近日,剑川县金华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出5万元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抵押的养殖发展基金,这是全省首笔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发放的贷款。

      2013年,剑川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县,目前已完成金华镇新仁村10个村民小组3309亩土地的确权工作。2014年,剑川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并先期在金华镇新仁村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