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起 云南省重大建设任务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
06.01.2017 12:35
本文来源: 云南网
日前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明确,从今年起,政府推进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任务,原则上不得新设国有企业或指定现有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建设,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公平竞争;国有资本一般不再以独资增量的方式进入完全竞争领域。
今年至少改造棚户区
12万套
在促进住房消费上,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确保今年内完成12万套以上改造任务。
建特色小城镇每年安排
300亿元
“十三五”期间培育打造200个省级特色小城镇。今年起,每年从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中安排300亿元,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省级单列安排下达特色小城镇建设用地10000亩。
给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最高3年
将全省现行成品油5个销售价区归并减少到不超过3个,进一步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对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奖励4类优质电商
5000万元
意见还明确,省财政筹措5000万元,对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中心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并在我省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全省排名前列,增速超过15%的4类主体进行奖励。
云报全媒体记者 宋金艳
本文来源: 云南网
06.01.201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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