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贫困发生率3年间降至15.49%
记者从8月24日召开的云南省扶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新国家扶贫标准,云南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1年底的2014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5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7.1%下降到15.49%,有440万农村贫困群众实现了脱贫。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1年初的3109元增加到2014年底的6314元,保持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着力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全力打造精准扶贫“五大品牌”、聚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是取得以上扶贫成效的主要因素。各项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扶贫资金:在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明确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本省专项扶贫资金的30%”,4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3.18亿元
二、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省级领导挂片联县和片区牵头联系制度,其他省级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个片区县。截止2014年,四大片区共投入各类规划项目资金7408.62亿元,居全国前列。
三、五大品牌:“筑平台”,把整乡推进作为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和有效平台,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亿元,实施了166个整乡推进项目;雨露计划“拔穷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8亿元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72万人,投入雨露计划专项资金9366万元,加强素质教育,突出技能培训,切断贫困代际传递;产业扶贫“换穷业”,投入11.74亿元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着力打造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金融扶贫“增投入”,投入财政专项贴息资金10.35亿元,推动235亿元贴息贷款投放贫困地区,投入1.89亿元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安居工程“治穷窝”,实施安居工程11.6万户、易地扶贫搬迁12.6万人,启动“溜索改桥”项目182座。
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4年来,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63亿元,上海投入对口帮扶资金12.25亿元,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1.98亿元,引进各类帮扶合作资金34.58亿元,国际扶贫合作继续深化,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东西协作、社会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虽然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扶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在下一步工作中,云南省将按照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扶贫攻坚计划,大力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63686”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57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分期分批实现88个贫困县(包括85个片区县及未纳入片区规划的国家重点县文山市、东川区、富源县)全部摘帽,476个贫困乡、4277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10000元以上。(李映青 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