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出台《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凡提必考”制度》

18.05.2016  16:20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近日,省局党组出台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凡提必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拟提拔的省局管理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使“凡提必考”成为省局党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一条“硬杠杠”。

制度》明确规定,省局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省局党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廉政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任用,由本人申请补考一次,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成绩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制度》的出台,是省局党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廉政法规考试,切实促进新提拔领导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