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800万专项资金帮扶景谷震区就业人员

12.10.2014  04:12

    10月11日,根据景谷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云南省人社厅对在就业和医保工伤待遇等3个方面对救灾工作进行了4项部署。根据部署,除了组织厅属各单位向灾区人民捐款18万元以外,还将由云南省财政向地震灾区倾斜就业专项资金800万元。

    此次云南省财政向地震灾区倾斜的就业专项资金800万元,将重点用于支持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解决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支出。除此以外,云南省人社厅下属相关部门也会落实受灾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震伤员,在紧急救治阶段结束出院后,因地震伤情需要继续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中,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另外,在保障灾区工伤(亡)人员相关待遇方面,对在抗震救灾中伤亡的职工,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由于地震原因造成伤亡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地震伤害造成伤亡或下落不明的、或为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伤亡的、都将认定为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依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待遇。(记者 李瑞莹)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