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荣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表彰

28.10.2016  21:39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多措并举、组织有力,“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明确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保障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 层层制定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三是 认真开展普法规划的中期检查督导,进一步推动普法规划的落实,为2015年的期末验收考核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形式多种多样,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 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并积极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干部职工学法、尊法、用法的热情氛围进一步高涨。 二是 征订普法书籍,汇编发放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法治宣传材料,为干部职工学习提高创造了基础条件。 三是 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积极组织普法考试、法制业务培训班和专题讲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大幅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四是 组织全省5万余名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积极参加2012年全国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获财政部颁发的组织奖。 五是 多层次、多方式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改革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有力推进。

三、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 将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等必要法治工作经费纳入重点保障,有力地支持了我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司法改革等工作的开展。 二是 各级财政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制度和办法,以普法推进执法,以执法落实普法,确保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是 实施和积极推进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普法验收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极大地推动了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有力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落实普法责任,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一是 加大《预算法》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邀请财政部条法司领导、省法制办领导及云南大学教授解读新《预算法》,讲授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实务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等内容。 二是 在举办的财政系统干部培训中,专门开设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专题内容,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讲解中国宪法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等内容,提升各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是 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各级财政部门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执法责任制和财政政策得到积极落实,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由于“五五”和“六五”普法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工作扎实,2011年获得财政部“五五”普法办先进表彰;2014年获得全国“依法理财思与行”征文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1名及单位组织奖。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表彰;云南省财政厅的李春林、付申才和楚雄、大理州财政局的汪明、杨耀斌获云南省委、省政府“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力地宣传了云南财政普法工作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