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经建处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任务分解》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经建处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任务分解》的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2014〕1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督查整改情况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4〕175号)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和程序,现将云南省财政厅经建处涉及的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部分地方新开工项目不足的问题
为确保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省财政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7号)要求,会同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快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下达进度。截至目前,201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振了市场信心。
二、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存在较大缺口的问题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省委第62次常委会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并按照符合中央及省政府批准的水利专项规划,以及前期工作完备、能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2014年5月,省财政厅通过中央代理云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续建中型水库90588万元、新开工中型水库87000万元、续建小一型水库19517万元、抗旱规划小一型水库5695万元。
(二)农村饮水
2014年7月,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09791万元,同时足额拨付省级配套资金14962万元,用于解决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55万人,解决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6.57万人。省财政厅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足额落实了省级财政资金。
三、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仍然不够的问题
(一)“一水两污”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2013-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制定了2014年“一水两污”专项资金5亿元安排计划,其中:安排1.2亿元专项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安排3.8亿元用于建制镇供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上述资金安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已及时下达各有关州市。
(二)PPP项目推进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我省的推广和应用,云南省财政厅对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协调了中信银行昆明分行、中信建设、中南市政设计总院昆明分院,从如何完善项目前期规划、如何吸引社会资本等方面,指导大理州通过PPP模式加快推进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实施,并将大理州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作为我省PPP模式试点项目上报财政部。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需继续加强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将省环境保护厅列为2014年全省第一家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单位,采取“竞争”的方式分配专项资金,将省环境保护厅部门预算管理的七彩云南保护专项资金、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合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分配。通过建立以“竞争性分配”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优化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省环保厅项目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预算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更为严谨,预算资金分配更加透明、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体现了改革的目的和要求。
云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2014年11月1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和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