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举行“七五”普法启动仪式
2016年12月9日,云南省红十字会举行“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省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在编和聘用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仪式。
“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现场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和春出席并讲话;潘晓玲副会长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了省红十字会“七五”普法主要工作;举行“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组织2016年度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事业发展部领学了与红十字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由龚云尊副会长主持。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和春同志指出,举行云南省红十字会“七五”普法启动仪式,意义非常重大。他强调,潘副会长客观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对“七五”普法工作作了主要安排,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董和春书记就省红十字会今后抓好普法工作,推动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新发展讲了四点意见:一是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创新形式,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三是结合实际,增强红会干部自身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四、强化保障,为“七五”普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他最后要求,全省红十字会要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依法治会水平,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法治云南做出更大贡献!
潘晓玲副会长在总结中指出,省红十字会从2011年实施了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的共同努力,“六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成效。成绩的取得,主要是会党组对“六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结果。“六五”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多领域、多形势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颁布日、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等重要纪念活动的契机,省红十字会组织干部职工、红十字志愿者和会员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开展以宪法、基本法为根本、普通法和专业法为拓展的法律宣传,广泛传播红十字会法和人道主义精神,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红十字会工作者和广大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在2016年,利用全省州、县级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集中培训、乡村医生、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之际,我们宣传了《中国红十字法》、《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省红十字会邀请了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领导到6个州(市)进行宣传和讲座;每年聘请授课老师和法律专家,采取集中授课和专题辅导等形式,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宣讲报告会,集中宣讲法律知识,组织学法培训考试。三是开展党内法规和警示教育。结合专题教育学习,省红十字会组织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铭记党员身份,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不仅如此,省红十字会每年还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前往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借巡视整改之际,建立完善了26项制度,促进了省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推动省红十字会形成和保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在“六五”普法期间,一人获得省委、省政府普法“先进个人”的奖励。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在编和聘用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潘晓玲副会长在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中要求,省红十字会各部门、各单位当前和今后要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云南省红十字会“七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措施,一年一年抓落实。加强网上学法积分制管理,圆满完成每年的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各直属单位要根据省红十字会“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单位普法计划,每年安排经费和人员,抓好本单位普法工作。二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党内法为根本、以基本法为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三要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律素养。四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搞好宣传阵地建设。
在宪法宣誓活动中,省红十字会2016年新任命的8名国家工作人员着正装,整齐排列,在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成文的领誓下,面对国旗,集体诵读誓词,庄严宣誓。通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事业发展部 付青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