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政府网站2017年二季度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19.05.2017  16:14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云府办明电〔2017〕1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的要求,对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lsj.yn.gov.cn,网站标识码5300000052)内容逐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从总的情况看,我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与运行情况良好,自检合格。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

根据云府办明电〔2017〕12号文件中通报政府网站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础信息表说明》中的检查标准,于4月1日至5月12日对门户网站的开展自查工作。经检查,我局门户网站不存在“四不”问题,即不存在“首页长期未更新”“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大量空白”“网站可用性差”问题,政务咨询类栏目、办事指南、附件下载均正常,未发现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指标体系规定的单向否决情况,发布内容不存在严重错误,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符合要求。

二、加强管理,健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管理,我局制定实施了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网站每发布一条信息都要由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确保信息内容翔实、用词准确;由局保密办做安全审查,严格把关登记后,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局办公室积极配合省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对网站服务器和系统维护,进一步保障了网络及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网站服务水平有进一步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本单位网站的监管力度要继续加强;二是回应关切、留言回复等政务互动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一是继续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明确专人定期登录“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 “云南省政府网站问题曝光台”平台,密切关注系统中的留言,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回复、处理网民举报的问题,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审核。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制度,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做好网站日常监测,对我局网站进行日常监测,记录监测结果,认真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季度抽查措施,及时报送抽查情况,切实提高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云南省粮食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