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即将启幕
11月16日上午,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新闻通报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畅江主持通报会,展演组委会副主任、云南省文化厅副厅长杨德聪及红河州政府副秘书长林灿就展演组织筹备情况作具体通报。
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将于11月23至27日,在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剧院拉开帷幕。此次展演由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承办,以“展示民族艺术风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以“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培养壮大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发展云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服务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为宗旨。
徐畅江副主任主持通报会
杨德聪副厅长通报展演筹备工作情况
林灿副秘书长介绍红河州筹备工作情况
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第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全省各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积极引导和注意挖掘当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实地调研、层层推荐、把关遴选、提炼编排。省文化厅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今年7月29日至31日,集中召开编导会,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制定标准,为展演的成功举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主题明确,参与广泛。本届展演将有来自全省16个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和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云南民族村”的7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乐节目,1000多名传承人、民间艺人(含部分基层文化馆、文化站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是历届展演中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除在蒙自市红河大剧院组织舞台集中展演外,组委会还将挑选部分优秀节目,组成小分队,利用三天时间到基层进行外场演出,为人民群众送去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盛宴。
第三,扎根民间,坚持标准。各地文艺工作者从维护民族民间艺术的原真性出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扎根民间,挖掘、整理、加工各民族特有的歌、舞、乐表现形式,提炼各民族具有代表性的音乐语汇、舞蹈动作和韵律,使展演节目实现原真性、纯朴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成为本民族认同,其他民族喜爱,雅俗共赏,易于推广普及的艺术作品。基本做到了既保留了民间素材身上的“泥土”,又有适度加工和编排。
第四,设立奖项,组织评比。展演奖项将纳入云南省群众文化艺术方面的政府奖项“彩云奖”范畴,设立“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彩云奖”,分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传承奖、组织奖。按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分别进行评奖。聘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相关委员组成评奖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比赛监审组的监督下,采取评委打分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现场审看,从思想性、艺术性、传承性等多个层面对参演节目做出综合评价,获奖结果报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在展演闭幕晚会上进行公布并颁奖。
第五,准备充分,保障有力。本届展演改变了以往在省会城市举办演出活动的形式,将活动地点选定在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州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秀丽,名胜古迹众多,拥有世界级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红河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大力推进边疆文化建设,以红河大剧院为代表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各民族人民对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本届展演提供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扎实的工作基础。本届展演得到了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活动的成功举办也将对打造红河州城市名片,提高对外形象,谱写社会发展新篇章,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报会现场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最初是云南省文化厅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大省”战略目标号召而共同发起的,是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重大赛事活动。经过多年努力,已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重要抓手和展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展演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自1997年首创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积累优秀作品近500件。这些作品中很大一部分已成为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品牌,广泛应用在节日庆典、旅游宣传、商贸交易、经济开发等各个方面。还有不少作品作为加工素材被专业院团吸收后展示在大大小小的舞台上,将云南的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带向五湖四海,对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稳定,推动旅游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