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效显著

09.12.2015  09:25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经过全省6.04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重要的成果,为我省科学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详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开拓创新 成果丰硕

  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在于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自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经济实力明显提升,经济规模显著扩大,经济主体大量增加,经济结构日益复杂,搞准搞实各类普查数据的任务十分繁重。面对困难和挑战,自2012年3月开始,我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州市、各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全力推进,按时成立省、州(市)、县三级普查机构,科学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开展普查试点,高质量完成了“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小区划分与普查地图绘制、单位比对与实地核查、现场登记与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抽查与汇总评估等工作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总量、结构和布局,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以及文化产业等在常规统计中难以获得的行业发展状况,得到了国务院经普办的充分肯定。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我省在普查工作中,认真执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按照普查工作流程步骤,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云南实际,坚持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探索市场经济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做好经济普查的新路子,开拓创新,工作有“亮点”,有“特色”。通过创新方式、清查先行,摸清普查对象“家底”,探索出“实战演练”普查试点新模式,为今后普查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在实践中,针对“非联网直报单位”数据质量不高这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出依靠政府、发挥主管部门优势提高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数据质量的经验,形成了落实普查主体责任和政府督查新方式。

  海量数据 摸清“家底

  通过此次普查,获取到海量基础数据,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家底”。数据反映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新变化:5年来,我省经济总量不断增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小微企业生机勃勃,新兴行业快速发展。

  从单位情况看,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9.1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91万个,增长56.4%;产业活动单位27.48万个,增加8.52万个,增长44.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29.08万个,增加47.34万个,增长57.9%。

  按地区分:全省法人单位分布以昆明市相对集中为主要特征,昆明市法人单位共有6.37万个,占33.2%。法人单位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昆明、曲靖、红河、玉溪、大理、楚雄、昭通、普洱、文山、保山,合计占全省的86.6%。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昆明、曲靖、大理、红河、玉溪、楚雄、保山、昭通、普洱、临沧,合计占全省的82.5%。

  按行业分: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51万个,占23.5%;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18万个,占21.8%;制造业1.72万个,占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5.92万个,占43.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11万个,占34.9%;住宿和餐饮业12万个,占9.3%。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1.96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5.37万个,增长81.5%。其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0.4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3%,私营企业占58.5%。

  从业人员情况看,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达639.5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88.9万人,增长41.9%。有证照个体户从业人员296.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04.65万人,增长54.5%。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制造业108.04万人,占17.3%;建筑业93.24万人,占14.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7.6万人,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3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9.02万人,占4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9万人,占21.5%;住宿和餐饮业为46.86万人,占15.8%。

  从企业资产情况看,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企业法人资产总计达95876.71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93.2%。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分别为24173.62亿元和71703.09亿元,企业资产总计比重分别达25.2%和74.8%。

  从小微企业情况看,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1.26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1%;从业人员226.27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2.2%。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30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3%;从业人员5.35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

  再看我省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从法人单位看,第二产业占17.1%,比2008年末下降了2.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2.9%,提高了2.5个百分点。在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0.5%,比2008年末下降了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9.5%,提高了3.1个百分点。

  (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