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中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协议签字仪式成功举行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云南省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携手云南中医学院及其10余家附属医院,共同出资设立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中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
2015年4月18日,云南省科技厅与云南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有关院所,举行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中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协议签字仪式。省科技厅龙江厅长代表云南省科技厅,云南中医学院李玛琳院长代表云南省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有关院所,在协议书上签字,正式启动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中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以下简称“中医联合专项”)资金的实施。
根据协议,从2015年起,省科技厅和云南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每年按照1∶4的比例筹集专项资金500万元左右(其中,省科技厅出资100万元,云南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有关院所出资400万元),在以后5年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围绕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需求,以解决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发展的科学和技术问题为目标,支持云南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相关中医药科研院所开展创新研究,提高我省中医药诊疗水平,培养壮大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激发中医药发展创新活力和潜力,推进中医药行业加快发展。
云南中医学院李玛琳校长代表云南中医学院表示,将按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好中医联合专项,把中医联合专项做实做好,做大做强,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省科技厅龙江厅长讲话强调,中医联合专项是省科技厅落实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省科技厅将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机制,营造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科技对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做好中医联合专项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突出开放合作推动中医联合专项发展;二是要突出中医联合专项对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突出中医联合专项对创新人才的培养作用;四是要突出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的示范作用。龙江厅长表示,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对云南中医药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与云南中医学院一道为促进云南中医药科技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签字仪式前,省科技厅侯树谦副厅长主持召开了中医联合专项理事会筹备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审议通过了中医联合专项资金协议、中医药专项管理理事会成员名单、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及2015年首批启动的项目申报指南等重要事项。省卫生计生委郑进副主任,云南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领导,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中医联合专项协议签字仪式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