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大会在大理成功召开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按照环境保护部的工作部署,9月7日上午8:00,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在大理州召开了2016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大会。来自全省16个州(市)、部分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5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大会由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同志主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杨春明同志作动员讲话。
上图:2016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大会现场。
在动员会上,杨总工要求全省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紧密结合中央交办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正视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改进工作,坚决落实省厅要求,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并强调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全部基层环保部门,调动各级环保部门的积极性,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严禁弄虚作假。省级环保部门将适时组织督查和调研,指导地方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取得突破。我省的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5种重大案件总数较少,多数县(区)没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在保证案卷质量的前提下,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云南省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云南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本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重大案件查办为重点,确保大练兵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及重大案件数量都有较大突破。
(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省厅将组织人员评选,并将推选1个州(市)级、1个县(区)级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参与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对大练兵活动效果好、成绩优秀的环境执法机构,省厅将在全省环保系统内通报表扬,并对开展工作不认真、案卷质量较差、案件数量较少、环境质量恶化的州(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营造声势。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实时宣传当地活动进展和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