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决算公示

05.01.2015  11:39

一、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省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计10个 分别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50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2人;在编实有车辆66辆。离退休人员19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4人。

三、2013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收支总决算430,886,984.68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430,886,984.68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323,507.37元,为云南省省级财政拨款和中央财政安排给云南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2,853,222元,为环境保护部及直属单位直接拨给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拨款。

3.事业收入66,021,632.49元,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例如:环境科研活动收入、环境技术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2,405,107元,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12,346,172.32元,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在上述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0,937,343.5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430,886,984.68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81.65元,主要用于归还世界银行云南省环境项目贷款利息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70,488,026.2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环境科研单位运转支出,以及重大环境科技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8,974.61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支出169,415.06元,主要用于驻地为昆明以外的单位纳板河管理局职工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类)支出190,856,649.3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事业(类)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配合省旅游局开展云南省旅游二次创业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67,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余分配2,947,369.2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153,580,168.52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因此,财政拨款支出数大于本年收入的财政拨款收入数。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181,137.3元,占本年支出71.6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3年用于保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84,412.4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2.31%。基本支出比去年增长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为保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用于污染减排、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和监督检查、九湖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重点流域及重金属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科研等环境保护工作专项业务129,696,724.87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7.58%。

五、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情况的说明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三公”经费是指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包括机关、所属二级单位10个预算单位。2013年省环境保护厅“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6.33万元,决算数为581.33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减少2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4.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3.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减少146.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历行节约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决算数

合 计

581.33

1、因公出国(境)费

43

2、公务接待费

228.62

3、公务用车费

309.7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9.71

(2)公务用车购置

0

附件:公开01表、公开02表、公开03表、公开04表

附件: 公开01表.XLS


附件: 公开02表.XLS


附件: 公开03表.XLS


附件: 公开04表.XLS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