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16年第4号消费提示

25.08.2016  19:40

云南省工商局  云南省消协消费提示

2016 年第四号

 

汽车消费提示

     

随着百姓收入增加,汽车逐步成为居民大宗消费品,相应纠纷也日渐增多。2015年,我省各地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1353件,占投诉总量的10.1%,占交通工具类的81.1%。

为使广大消费者在购车及保养维修环节做到明明白白消费,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消协提醒您: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车。消费者应到信誉良好、手续齐全的正规销售店购买爱车,订车前要求商家确保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与商家约定最低限度订金,确定意向后及时与商家订立购车合同,签字之前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合同中有疑问或意思模糊的地方向经销人员咨询,特别是发现购车合同中有搭售其指定保险、代办上牌等明显的“霸王条款”,应据理力争或向工商局合同监管部门咨询。

二、提车时仔细查验汽车质量及相关信息。重点检查汽车型号、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质量问题,仔细核对车子的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合格证号码是否正确等内容,如果发现遗漏和失误要立即提出来并要求销售商更正。

三、对保险等后续服务进行认真比对。尽量多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收费及理赔标准,做到“货比三家”。办完保险拿到保单后,将保险条款认真读一遍,特别是“责任免除”及“被险人义务”等主要条款要仔细阅读,不明白之处应及时咨询工作人员。

四、对汽车送检维修做到心中有数。一是如条件允许,可先请有经验的人对车辆故障进行初步判断;二是汽车维修前要对送修时间、修理项目、更换零部件名称和使用年限、材料和工时费以及交车时间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三是维修后要仔细查验实际维修项目与维修方案、合同是否相符,杜绝修车过程中以非正牌、劣质和假冒零配件调换维修方案与合同所标明的配件,以及以假冒零配件换走车辆的无故障配件。

五、汽车购买及维修中出现纠纷勇于维权。消费者应妥当保管好购车及修车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留存更换零部件的包装、说明书等资料,如发现商家以假冒伪劣商品冒充正品,要勇于依法维权,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