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基层相关人员座谈会圆满完成

11.04.2017  22:31

3月23日至25日,省政府法制办在普洱市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相关人员座谈会,省人大农业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西双版纳、玉溪、普洱等州(市)水利(务)局及县乡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黄旻对《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起草的经过及主要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说明,西双版纳、玉溪、普洱等州(市)水利(务)局及县乡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对《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和发言。

水利厅副厅长胡朝碧针对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厅法规处和工管局,要认真研究和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确保《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更贴近基层实际,提高《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