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云南省水利厅 保持水利良好发展势头 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人民网昆明6月4日电“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水利厅近日出台了十五条水利配套政策措施,着力保持水利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6月3日上午,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明在“稳增长·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上说。
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陈明介绍说,由于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弱,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仍然很低,约占水利总投资的10%,远低于全国约为水利总投资20%的水平。
为此,云南省水利厅采取4条措施:一是放宽水利建设社会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只要是社会资本,包括符合条件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愿意投入的水利工程,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二是健全吸引社会投资水利支持政策,为社会投资水利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三是创新水利建设机制,推行重点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融资建设模式。四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PPP模式,将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运营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陈明说:“水利建设一头连着基本民生,一头连着未来发展。”
陈明说,为全面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云南省水利厅采取3条措施,一是实行重点水利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管理,形成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批、审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德厚大型水库年内开工建设、力争阿岗大型水库完成前期工作并动工,确保年内新开工40件重点水源项目的目标落实。三是实施重点水利建设月调度、项目清单制、项目销项制三项制度,5月29日,省水利厅已经召开了第一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调度工作视频会。
有序激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新活力
据统计,今年1-4月,云南省水利完成投资10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5%,比时间进度略快1.7%,规模以上水利投资完成87.58亿元。为确保全年完成水利投资300亿元以上、其中规模以上水利投资280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省水利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加快水利资金下达拨付进度,二是优化省级水利资金安排方式,改变传统的水利投资分配、安排方式,对利用金融资本、利用社会投资、采用PPP建设运营模式等水利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扶持导向作用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
陈明介绍说,为进一步激发群众新活力,省水利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扩大参与式水利改革成果,在小农水重点县、山区水利整村推进、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领域、重大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等方面全面推行参与式建设管理。二是推广农村水利改革试点,全面完成陆良恨虎坝中型灌区创新建管机制试点、澄江县抚仙湖龙街镇高西片区试点、陆良县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力度
陈明介绍说,为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云南省水利厅采取了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灌区配套建设的措施,完善灌区规划布局,积极配套山区、半山区和干热河谷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齐农业水利短板,全力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灌溉需求。
陈明说,为充分利用好水利金融政策,采取深化水利与金融部门合作,推动水利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等两条措施。加大国家开发银行承贷100亿水利专项贷款发放力度,在2013-2014年已拨付28亿元的基础上,今年要发放和拨付24.5亿元水利专项贷款用于水源工程建设。同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在政府水利投融资平台中的资本化运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进行投融资,在各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推行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一体化新模式。
为强化水利服务能力和效率,省水利厅采取优化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的措施,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等涉水行政审批整合实施并联并审,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提高水行政服务效率。
出处: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