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探矿权挂牌转让公告(2015)5号

24.04.2015  10:59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探矿权挂牌转让公告

(201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洱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原矿业权人)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要求挂牌转让云南省澜沧县南角河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托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云南省澜沧县南角河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挂牌标的 

云南省澜沧县南角河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

勘查区位于普洱市澜沧县谦迈乡,距离澜沧县平距约20公里,有公路与勘查区相通,交通方便,勘查区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7′11″—100°09′25″,北纬22°26′59″—22°29′59″。

云南省澜沧县南角河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勘查区块面积为4.02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13年8月9日-2015年8月9日。

云南省澜沧县南角河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勘查区块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东经

北纬

矿1

100.0851

22.2752

矿2

100.0857

22.2756

矿3

100.0857

22.2744

矿4

100.0912

22.2744

矿5

100.0912

22.2727

矿6

100.0925

22.2727

矿7

100.0925

22.2659

矿8

100.0857

22.2659

矿9

100.0857

22.2729

矿10

100.0842

22.2729

矿11

100.0842

22.2744

矿12

100.0827

22.2744

矿13

100.0827

22.2759

矿14

100.0812

22.2759

矿15

100.0812

22.2814

矿16

100.0757

22.2814

矿17

100.0757

22.2829

矿18

100.0741

22.2829

矿19

100.0741

22.2844

矿20

100.0726

22.2844

矿21

100.0726

22.2859

矿22

100.0711

22.2859

矿23

100.0711

22.2959

矿24

100.0726

22.2959

矿25

100.0726

22.2914

矿26

100.0741

22.2914

矿27

100.0741

22.2859

矿28

100.0756

22.2859

矿29

100.0756

22.2844

矿30

100.0811

22.2844

矿31

100.0811

22.2829

矿32

100.0827

22.2829

矿33

100.0827

22.2814

矿34

100.0842

22.2814

矿35

100.0842

22.2807

矿36

100.0836

22.2805

0

0

二、转让方式

该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转让。

三、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探矿权申请资质条件,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转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探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竞买申请人本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四)竞买申请人本单位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请报名单位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以上执照证件验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探(采)矿权挂牌出(转)让竞买申请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报名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挂牌授权委托书(挂牌活动使用)》、《竞买承诺书》等相关资料,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ynggzy.com)“资料下载页面”查看并下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3日17:00止(报名期间,如遇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受理报名)。

(二)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23室。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审验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竞买申请人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探矿权。

保证金在2015年5月13日17:00时之前缴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缴清转让成交价款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然后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一)挂牌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7日15:00时止。

(二)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23室。

(三)挂牌起始价及报价要求

2015年5月14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ynggzy.com)公告挂牌项目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相关事宜。

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探矿权转让价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当场与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约定,按探矿权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登记申请书,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八、其它事项

(一)探矿权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二)对探矿权转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5年5    月13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公告解释权归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155150   

传真:0871-65302558            邮编:650106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特此公告!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5年4月24日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人:交易中心(审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