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9月20-23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由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会同江西省体育局、天津体育学院组成的国家体育行业督查联合督查组,对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文件及相关体育产业重点决策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调研。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基层单位问卷调查、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有关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对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文件精神所做的工作及取得了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云南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给予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倾斜等给予了高度评价。督查组从“落实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地区发展”“做好保障服务”等4个方面与云南省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
督察组认为,在落实配套政策方面,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下发后,云南省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5年6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云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省级各职能部门,由省发改委和省体育局按照有关职能分工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全省各项工作落实。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把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在推进落实过程中,一是设立了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投资、扩大消费;二是明确医保卡支持健身消费,规范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等政策;三是建立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管理工作队伍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推动建立了云南省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并计划于2016年底发布第一次云南省体育产业及相关产业相关数据,工作卓有成效:云南省各地积极发挥自身特色,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特色体育产业,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并通过全省各地举办各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和赛事,培育体育旅游项目,推动形成一批特色体育旅游产品和线路,2015年、2016年云南共有25个项(次)的项目入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其中一项荣获“全国十佳”称号。足球改革取得可喜成果,丽江飞虎足球俱乐部夺得中乙联赛冠军成功冲甲;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带动了体育训练,运动项目、运动队人数不断增长,云南高原训练品牌效益突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积极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体育交流项目等,逐步形成以体育本体产业为主、多业并举的发展格局。
督察组对云南省发展体育产业寄予厚望,提出要准确把握住云南体育特有的区域优势,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民族文化、自然环境、旅游等方面的丰富资源,全方位介入体育产业,为全国的体育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