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 云南省慈善总会关于景谷“10•7”地震的捐赠公告
2014年10月7日21时49分,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北纬23.4度,东经100.5度)发生6.6级地震,震源深度5公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灾区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云南省减灾委立即启动一级救灾应急响应。社会各界纷纷以不同方式积极支援抢险救灾工作。为方便社会备界向地震灾区奉献爱心,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捐赠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捐赠渠道。个人、单位有向地震灾区捐赠意愿的,可以通过云南省接收捐赠办公室和云南省慈善总会进行,捐赠以资金为主。有捐赠物资意愿的,应提前与灾区确认需求后再实施,避免资源浪费。通过银行及邮局汇款请注明捐款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便寄回收据。
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姣霞,0871-65731838、13619698857;账户: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开户行:农业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账号:24014401040000477;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云南省慈善总会联系人及电话:范锦丽(捐款)、0871-65739584、13888126295,石冀红(捐物),0871-65731400、13888209383;账户:云南省慈善总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分行正义支行;账号:531078207010149004074;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二、信息公开。云南省接收捐赠办公室、云南省慈善总会,在接收和使用捐赠资金过程中将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信息发布以云南省民政厅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注意事项。鉴于目前灾区尚处于紧急救援阶段,且交通、通信、住宿条件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建议非专业救援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重视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各族群众一定能众志成城,重建美好幸福家园,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云南省接收捐赠办公室 云南省慈善总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