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扶贫办多措并举强力推动依法治省工作

29.08.2017  00:04
 

云南省扶贫办多措并举强力推动依法治省工作

 

今年以来,云南省扶贫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法治云南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云南省2017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我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推动扶贫领域立法。为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力度,适应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战略,经过前期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等程序后,于2017年3月31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推动扶贫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新局面。

        坚持服务大局,健全党委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组建了法律顾问队伍,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坚持统筹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抓好《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在《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修订完善及贯彻落实中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扶贫开发融合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结合《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颁布,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以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及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成立《条例》及精准扶贫政策宣讲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主任黄云波主任亲自带队赴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移民局、省高院等省级机关及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等州(市)开展宣讲工作,通过视频会议、集中培训等形式,受众面达2000余人。(省扶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