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震副局长在云南省应急管理专家讲座上的讲话
云南省应急管理专家讲座(第四讲)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张胜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今天,我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这一专题,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经验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已经成为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近年来我们国家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可以加深大家对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事故的直接原因中有三条与企业应急管理不到位有关:1.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应急通道违规闭锁);2.主厂房内没有应急报警装置(应急装置不健全);3.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不按照要求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经事故调查,属地消防、建设等部门11人被批捕或立案侦查;2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企业所在地吉林省德惠市市委书记、市长均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2亿元。国务院调查组明确指出,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间接原因就是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1.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执行工作不力;2.一线员工安全和应急教育不够,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4.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这起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5人,其中地方政府公职人员6人,均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给予党纪、政绩处分48人,其中青岛市委、市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24人。
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国务院调查组发现瑞海公司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1.没有开展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工作;2.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没有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3.没有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4.没有开展应急培训工作;5应急设施设备配备不规范。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司法机关和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含天津港)24人被逮捕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典型事故案例说明:一旦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行动失败,导致的结果就是能救的人员救不出来,能控制的事态失去了控制,事故的等级上升、负面影响扩大,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就会受到严肃的问责和处理。
随着我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综观国际国内,对突发事件能够实施有效救援已经成为政府对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标志。可以说,处置得当可以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处置不当则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害,甚至波及社会稳定。所以,我们对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是提高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应急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作为突发事件管理的必要支撑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事故抢险救灾、排除重大隐患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迫切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共同构成了安全监管四大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与否,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果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工作滞后,整个安全监管体系就存在着严重的缺失,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安全生产事故不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努力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权、财产权,健康权,保障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既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是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要求。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矿商贸企业发展迅猛,建设项目逐年增多,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延伸,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这些变化在推动城市现代化崛起的同时,也客观地增加了事故的发生频率。因此,建设运转协调、反应快捷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是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的需求,也是城市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的需求。
做好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既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负责。在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上,我们每一个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定要有强化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责任意识,系统的应急管理理念,高效的应急处置构架。当今社会,一级政府没有系统的应急理念就不能有效的实施社会管理,一个部门没有高效的应急管理在突发事件面前必然应对失措,而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具备必要的应急指挥能力,关键时刻就站不出来,不敢担当、不会处置。
二、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是基础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一案三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同样也以“一案三制”为基础来构建。“一案”就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三制”就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指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政令畅通的指挥机构;运行机制主要指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而法制建设方面,主要通过依法行政,努力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一案”与“三制”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如果把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体系比喻为一架飞机,那么,“一案”可视为飞机的机体,“三制”则视为飞机的主、尾机翼和发动机,即体制是飞机的前主翼(起平稳飞行作用),机制是飞机的后尾翼(起平衡、协调作用),法制是飞机的发动机(飞行的动力)。“一案”与“三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确保应急救援体系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二)应急救援的原则和任务是关键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原则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应急救援一定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二是在实施救援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救援工作中的次生事故;三是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在上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协调下进行,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体,更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不是个别部门的单独行动,而是上级与下级、政府与企业、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立体联动行为,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提供支持,并发挥好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事故的应急救援,既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营救事故遇险人员,也要保护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救援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绝不能心存侥幸,用救援人员的生命去冒险,更不能强迫命令,冒险蛮干。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事故应急救援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成功的应急救援依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平时扎实的应急管理,有备方能无患。必须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的任务
(1)迅速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拯救生命在应急救援中是第一位的,但只有迅速控制住危险源和重点部位,防止事故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失败的应急救援案例中,很多就是在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不搞清楚危害因素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2)抢救遇险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现场的急救和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的关键。除了依靠专业的医护人员外,作业现场人员平时接受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培训,对提高遇险受伤人员生存率也具有重要意义。
(3)指导人员防护,组织人员撤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非常突然,很容易导致现场人员惊慌失措,作出错误的判断,应急救援人员要及时对其自救、互救行为进行指导,组织好遇险人员脱离危险区域。特别是化学品安全事故,存在危害性大、涉及面广等影响因素,要及时指导和组织受害区域内的人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个体防护,并迅速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4)做好事故现场清除,消除危害后果。不论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救出遇险人员,有序疏散和撤离群众,并不等于救援成功,如果事故可能会继续对人和环境构成危险、造成危害,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危害性物质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三)政府对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是重点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一旦脱离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必然出现无序和混乱。政府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一定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1.确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任务
建立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管理是救援工作成功的组织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政府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政府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定要做实,要充分体现整个救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撑作用,没有政府预案,应急救援涉及的各部门、各个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就无从谈起,救援就不可能成功。在政府预案的制订中,注意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将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置于统一的领导之下,确保救援工作令出必行、思路清晰,统筹有序。
(2)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其分工,使涉及救援工作的部门清楚的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
(3)建立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不同等级的事故实施对应的应急响应,实现科学、合理的调配救援力量。
(4)预设好事故的现场控制、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减少外部干扰,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规划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调用,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3.应急救援的实施
明确了应急救援任务,编制了应急预案只是做好了基础工作,要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核心还是在人,指挥员必须要遇事不惊,救援人员一定要临危不乱,对救援中的突发情况要预先考虑应对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
(四)事故应急救援四个阶段是规律
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应变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基本阶段。在应急实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进行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管理思想。
1.预防。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是第一阶段,主要包含两项意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假定在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进行安全预评价、加大建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等。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2.准备。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阶段。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体系的建立、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与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建立和保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重点要加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设,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演练,做到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实施有效救援,确保在应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有专业的力量投入救援。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要充分保障应急救援经费,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资金需求给予优先保障,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资金给予特殊保障。
3.响应。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要畅通应急救援的信息通讯,特别是要确保指挥部与救援现场人员不间断的通讯,为指挥部提供一线的准确情况,帮助科学决策。应急救援信息发布要及时,要规范信息发布的渠道、方式,正确引导舆情,把握主动权。
4.恢复。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现场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三、我省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十二五”时期,我省的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成效明显。
(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已经建立。从2003年底开始,我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事故类型特点,完成了有关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结合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目前,我省生产安全事故类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已形成完整体系。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发布后,省安监局按照要求,从应急预案管理政策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出发,以提升省级指导性政策的权威性入手,扎实完善预案体系,在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上着力,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对照《预案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对《预案管理办法》进行宣贯,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应急预案工作进行了梳理,已经起草了《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目前,我省16个州市安全监管局已经全部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129个县(市、区)中,已经有113个成立了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专职28个,兼职85个),65个县级安全监管局建设了应急值班室,县级安全监管局100%落实了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了应急值班值守的相关措施。在推动省、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各地区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向工业园区、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末梢延伸,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上逐步推进、在人员配备上专兼职互补、在经费使用上重点保障,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政府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范围,不断充实应急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考核指标,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新《安全生产法》中增加了应急处置工作的内容,我省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在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和具体,对违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作为相关补充措施,正在拟制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演练评估等多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意见征求后,省安监局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了制订《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的报告,并开展了调研。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后,我省将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向法制部门申请出台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根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驻滇部队的大力支持下,由省级有关部门、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已逐步形成了平时互通信息、及时交流,险时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协同应对跨行业(领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的联动机制,提高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和水平。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我省积极参与西南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2015年,省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由四川、重庆、贵州、西藏等西南地区五省(市、区)安监局参加的西南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研讨会,探索了区域应急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签署了《西南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协议》。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与单位间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提高了联合应对事故的能力。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充分使用好应急救援队的专业优势,利用好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发挥好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障优势,成功处置了一系列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重点行业企业典型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明显增强,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五)事故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我省初步建成了以省级队为骨干,地方队、企业队为支撑,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2008年以来,我省建成了9支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其中矿山救援队4支,危险化学品救援队3支,综合队1支,烟花爆竹救援队1支),建设了7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出台了《云南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办法》,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各省级专业救援队技战术水平在训练和实战中不断提升,我省选拔的云天化天安救援队两次参加全国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综合成绩从去年的全国第26名提升到今年的21名,进步明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工作,省委第142次常委会决定,将在“十三五”时期实施安全生产“五大工程”,将其中的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作为安全生产总体战略的重要一环,来保证应急救援的实战需要。作为落实省委决定的具体措施,我省在现有的9支省级专业救援队基础上,增补了6支省级救援队,增强滇西、滇西北区域省级救援力量,填补了我省在大型隧道、油气管道事故省级救援力量的空白,实现了重点行业领域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全覆盖;对7个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进行优化整合,在昆明、曲靖、文山、普洱、大理五个片区建设5个物资类别完整、装备较为齐全,能辐射保障全省范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物资需求的综合储备库。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成效明显。省安监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应急能力执法专项行动,制订了应急管理《检查表》,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落实对标检查。从安全监管系统直管行业入手,将执法对象集中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将专项执法检查与各监管业务相结合,与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检查相结合,有效的扩大了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和效果。在今年的128起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相对人对处罚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为零,被检查企业认真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完善了应急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购置了装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夯实了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四、我省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安全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事故成功救援和妥善处置的期望值也更高了。2014年以来,我们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成功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救援行动,其中较为典型的有以下四例。
2014年9月15日上午9时18分,广大铁路一标段楚雄市境内1号隧道800米左右处发生塌方,导致6名施工人员被困,经过不懈努力,9月19日7时29分,隧道塌方体上的救人导洞打通,已被困了94小时09分钟的4名工人获救。
2015年4月 29日中午2点10分左右,位于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辖区的晋红高速公路安企村1号隧道右幅K1+275桩号位置发生冒顶,导致12名工人被困隧道。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救援工作,到下午5点58分,被困的12名施工人员全部成功获救。
2015年7月25日中午13:10,德宏州梁河县云锡矿业公司梁河分公司河西丝光坪3车间1矿井发生塌方致11人被困。27日凌晨1:10分,11名被困人员均被找到并成功获救。
今年10月24日05时58分,大临铁路云县段站前四标中村隧道中铁十局在进行隧道掌子面拱架安装时,发生冒顶事故,现场有6人被困,至10月25日12时50分许,成功救出4人。
这些案例反映出我省近年来应急能力建设的成绩是明显的,正在逐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的现实需求。我们深刻感受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一)必须体现国家意志、依据法律制度、强化政府行为、落实企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集中体现了国家意志、政府行为、企业责任。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波及社会,甚至引发严重社会危机,需要国家做出决策,及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才能快速有效处置、减少损失。因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落实、政企联动”,政府主导救援工作,制定方案、指挥行动、协调力量、调配资源,组织和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事故企业是基础,必须为抢险救援提供基础信息,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物资确保救援方案和措施的实现。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是尊重生命,是事故救援中始终坚持的,国务院安委会2013年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科学决策、安全救援与处置的核心,在制定方案、作出决策的过程中,要始终把拯救遇险人员生命放在首位,科学制定方案,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措施和行动。“不抛弃、不放弃”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应急救援坚持的决心和信念,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百分之百地努力。这既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必须坚持成建制、专业化运用救援力量的基本指导原则。成建制是指指挥员、队员、装备等建制要素的完整。成建制运用力量便于发挥整体的救援功能、形成统一的救援意志,确保在救援行动中密切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能。专业化运用力量就是针对不同事故类型运用不同专业救援队伍、技术、装备实施救援,是构成有效的战斗力、应对复杂灾情的技战术保障,形成了一专多能、综合救援的力量格局。
(四)必须依靠高技术、信息化提升战斗力。高技术、信息化就是在救援中综合地、配套地运用国家、社会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实施抢险救援,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具有预测预警、信息查询、应急管理、在线会商、应急处置等功能的应急指挥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力量支撑。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及时调度信息,结合预案、专家,生成初步处置方案和综合研判报告,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决策提供帮助,利用在线会商及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对事故现场的指导和应急资源的调度。
(五)必须及时、统一、权威地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实施舆论引导。在事故发生后,政府及时发布新闻,将灾情和政府采取的措施向社会公开,组织防护和疏导措施,适时报道救援进展,稳定社会秩序,防止炒作,揭露和打击谣言,有效把握舆论主动权。
五、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应急能力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
有的地方和部门,以及一些企业,对于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应急管理驱动力不强,对常态下如何加强基础性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非常典型的就是应急能力建设资金保障不到位,平时,对投入几十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非常犹豫,事故发生后,不得不耗费几百万用于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工作中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重硬件投入,轻机制完善;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管理。特别是对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来说,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经济下行,市场低迷,企业亏损面大,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滑坡,应急管理工作更是无暇顾及,为企业生产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二)应急处置配套政策还不完善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配套法规和政策建设相对滞后,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应对责任不够明确;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能力不统一,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不完善,难以快速形成合力,各类救灾要素难以有机整合;应急处置与救援联动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已经出台的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落地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还有差距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大型和特种专业装备缺乏,培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和传输的专业手段与能力不足;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方式相对单一,大宗应急物资和大型装备的紧急快速运输能力有待加强;同时,应急资源部门分割问题比较突出,在处置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重特大事故灾难时,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应对。
(四)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还不高
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
(五)预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细化
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脱节,响应不及时,应用不到位(包括人员、措施、指挥),反映出预案间的衔接不够(主要表现在部门预案与专项预案、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与行业预案之间)。应急预案没有现场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支撑,只靠一件总体预案“打天下”。演练重形式、轻实效,重演轻练。危险源辨识缺乏制度规范和刚性约束。
(六)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滞后
虽然在区域上实现了省级队的覆盖,但一些高危的中小型企业还没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也没有签订救护协议。部分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顺畅,管理不到位,队伍能力水平都不够。
六、对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的思考
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向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致以亲切慰问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习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克强总理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安全科技、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落实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需要我们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我们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强化应急救援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也应坚决树立红线意识,坚定不移地把安全施救、拯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安全施救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客观求实的精神、周密的措施方案为支撑。虽然我省已经连续5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但更要高度警惕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加工厂火灾、吉化双苯厂、青岛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在应急准备和救援处置中暴露出的问题,已经给我们敲响警钟。因此,应急救援要坚持红线意识,就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就是要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建设布局,掌握技战术和技术装备,以实现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安全救援、拯救生命。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重特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中,救援队员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现场进行搜救处置,体现的是大无畏的献身精神,这样的一种精神是救援成功的思想基础。2011年日本福岛核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在机组先后发生爆炸的现场,50名专业人员在全世界面前,将生死置之度外,始终坚守在高浓度核辐射污染区域,实施应急处置,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现代应急救援需要这样一种紧密协作的团队精神、顽强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当今世界,资讯传播的越来越快,重特大事故救援处置的国际关注度越来越高,救援队伍的风貌和行动展现的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形象。因此,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要培养过硬作风,锤炼崇尚荣誉、勇于奉献的意志和决心。
(三)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通过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救援,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大化工时代带来的诸如长输油气管道占压、危化生产与社会生活混杂、城市挤占安全距离等系统风险,危化品事故对社会稳定造成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发生事故必然波及周边区域和社会公众。随着我省石油炼化项目的投产运营,做好危化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是必须严肃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除加强现有的省级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外,还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云南建设国家级的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提升我省应对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增强实战性。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由总体预案、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100%覆盖了各级政府和高危行业企业,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夯实了整个应急救援体系的基础。但当前应急预案还存在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强,不便用、不会用、不实用的情况,需要从3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简化基层应急预案,制定预案要实事求是,困地制宜,针对政府层面和管理者层面制定的预案需全面、客观、系统;针对基层层面和操作者层面制定的预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基本途径是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通过几条简明扼要的条目使预案深入人心。二是重视和加强基层的应急预案演练。这既是我们在应急管理实践中的体会,也是各级对预案管理工作的共识,“预案不演练就等于一张白纸”。通过演练才能使公众熟知、掌握,才能发现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应急预案要延伸。事故的突发性、复杂性造成了应急处置的多样化,要发挥应急预案的指导作用,推动企业针对重大隐患、危险源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措施。
(五)强化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当前全社会的应急意识还不强,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不足。要下大力气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推动应急管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指导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岗位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技能培训。通过网络、电视、宣传牌板、手册等形式,持续、反复、生动、形象地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安全是发展的底线,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高效的应急救援已成为科学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要求、综合国力的具体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省安全监管局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给予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应急管理工作中形成更紧密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