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启用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

18.12.2014  14:14
展示网络市场主要监管内容 云南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首页   【核心阅读】随着网络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网络商品交易日趋活跃,经营业态不断变化,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该如何更有效地对网络市场进行监管?从而维护广大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网络交易诚信体系?2014年12月17日起,云南正式启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交易侵权行为,方便网络经营者申领工商电子标识。

12月17日,云南省工商局正式启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解决了过去工商系统对网络市场监管中技术手段薄弱的问题,实现了规范云南电商监管常态化,起到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作用。

据悉,2014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实施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构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于2012年6月列入云南省“十二五”社会维稳管理创新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6月起,组织全省工商系统进行平台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完成对1.3万条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指派、认领,建立了云南省网络交易平台台账。11月,制订出台了网络监管工作规范文件,包括电子标识管理、主体数据管理、网络市场检查、网络案件协查和电子证据取证管理等规定办法。

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具有网络经营者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电子标识申请、交易平台数据采集等功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网络经营者登记注册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交易侵权行为,方便网络经营者申领工商电子标识,方便省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报送相关经营数据。

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分为内网、外网两部分。内网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用户为工商人员,包括已登记主体、未登记主体、聚类管理、风险管理、专项行动、辅助功能、投诉举报、电子标识管理、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交流共享、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由省、州市、县区、所(分局)四级工商机关授权操作,分级录入,信息共享。外网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用户分为工商人员、网络交易经营者、消费者和普通网页浏览者四种类型。工商用户可以使用用户管理、信息发布和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网络交易经营者注册为会员后可以使用电子链接标识申请和平台信息采集等功能模块;网络交易消费者注册为会员后可以使用投诉举报等功能模块;普通网页浏览者可以使用未经限制网站功能。

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者经工商登记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将数据自动汇总到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工商监管人员在网络市场检查中发现有新增加的网站、网店(网页)或网络黄页时,应通过网站添加功能建立经营者信息。

据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工商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网络市场进行监管:建立云南省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电子链接标识管理;对未登记主体开展督促检查;开展涉网案件查处;推进电子商务可信环境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发布消费警示;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