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玉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云南省养老产业多部门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工商部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任务要求,为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云南省工商局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工商注册便利化入手,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我省养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降低创业门槛。2014年3月1日起,我省与全国同步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工商登记机关不再收取企业验资报告,同时取消公司登记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彻底废除了创业门禁。
(二)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减轻创业成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做到“两放宽、三支持”: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住所权属证明,支持一照多址、支持一址多照、支持住改商用,不断释放投资创业所需的场地资源。
(三)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理顺证照关系。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除国务院公布的34项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对于国务院决定由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申请人先行领取营业执照后,告知其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将登记信息交换共享至行政审批部门。
(四)积极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合并相关证照。2015年、2016年与全国同步实施“三证合一”、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证照整合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民众在3—5日内就可领取到营业执照,实现“民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一照走天下”,大大提高了企业设立的便利化。
(五)实行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核准,缓解创设瓶颈。开通全省统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程电子化系统”,民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核准,有效解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难的难题。
(六)实施“两个10万元”工程,助推微企发展。2014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我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扶持。三年多来,共培育扶持包括养老服务类企业在内的2.6万户微型企业获得直接补助创业启动资金7.8亿元,共推荐2145户微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2.03亿元,为加速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市场主体数量、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扩大品牌影响。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商标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和广告投入,有效建立企业品牌文化。加强对民营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等环节的指导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国际化品牌。
我局通过不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新登记市场主体保持高位增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持续激发。这其中,全省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企业也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快速增长势头不减。据统计,截止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企业为331户,绝大部分为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后新设立的企业。
二、关于企业名称中使用“医养”作为行业表述的问题
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根据以上规定,工商登记机关在审批企业名称时主要对应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相关行业表述进行核准。
据了解,“医养”或“医养结合”行业,是近年来提出并探索,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该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在现行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并未收录。目前,在申请人申请将“医养”作为企业的行业表述时,工商登记机关主要是依据企业是以医疗行业或养老行业作为其主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因缺乏明确的相关政策规定,工商登记机关对于企业名称中申请将“医养”作为行业表述的一般未予认定和核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简化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提供优质服务,继续为我省养老服务业营造好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着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7年底前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全省实现网上企业登记注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 二是 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系统梳理各类证照,再削减、合并一批许可证件,以“减证”推动“简政”。 三是 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配合做好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继续降低准入门槛。 四是 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探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从支持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企业发展的角度,为医养结合企业设立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逐步放宽企业申请将“医养”、“医养服务”、“医养结合”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的限制。 五是 探索企业住所自主申报。对不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点监管行业业态的,分行业分业态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