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工作动态2014年第5期 (总第34期)
云南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工作动态
2014年第5期 (总第34期)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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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底,列入全省2014年度实施的700座一般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636座完成招投标,632座开工建设,385座已完工,81座完成蓄水验收,累计下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309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u 1. 项目招投标情况
已完成招投标项目636座,完成率90.86%。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和临沧市已经全部完成,其中昆明市、楚雄州和红河州提前对2015年部分项目组织开标,共46座。未完成数量110座,其中曲靖市35座、保山市22座、昭通市12座、大理州11座。
u 2. 项目开工情况
已开工项目632座,开工率90.29%。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和临沧市已经全部完成,其中昆明市、楚雄州和红河州提前对2015年部分项目开工,共46座。未完成数量114座,其中曲靖市35座、保山市22座、昭通市12座,大理州11座。
u 3. 项目完工情况
已完工项目385座,完工率55.00%。玉溪市、红河州和临沧市已经全部完成,其中红河州2015年部分项目提前完工,共26座。未完成数量341座,其中楚雄州98座、曲靖市90座、保山市31座、昆明市30座。
u 4. 项目验收情况
已完成蓄水验收项目81座,验收率11.57%。临沧市已经全部完成。未完成数量619座,其中楚雄州160座、曲靖市90座、大理州74座、红河州60座、玉溪市58座。
从上述情况看,一般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体进展顺利,曲靖市、昭通市和大理州进度明显滞后。为做好明年除险加固工作,确保任务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除险加固进度滞后的州(市),要认真总结分析当前除险加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掌控实时进度,注重措施落实,对任务重、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困难大的县,各州(市)要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和帮扶,加快工作进度。
二是要加快前前期工作。各州(市)要配备专门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抓紧开展项目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要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做好初步设计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质量和深度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三是要加强建设管理。各州(市)要进一步加强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督促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管部门按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尤其要提高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措施,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的关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四是要抓紧组织验收。各州(市)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险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具备验收条件的,要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五是要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管理工作。各州(市)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方案,明确初期蓄水条件,做好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的相关工作,制定应急抢险措施,有序开展蓄水,确保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安全运行。
六是要大力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各地在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同时,要切实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尤其要加强对水库安全运行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抄报:省财政厅厅领导、省水利厅厅领导。
印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财政局。
信息简报发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