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宾川县民政局依法治国见行动

30.12.2014  22:34

  云南省宾川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时期民政工作中依法治国见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困难救助、优抚安置、五保供养、老年人优待等工作,依法保障全体民政救助对象最基本的生活权益;二是强化地名行政区划、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殡葬改革等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治理;三是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等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完善基础民主建设和政治建设制度;四是拓展民政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体制,努力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将新时期民政工作完全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通过采取上述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通讯地址:云南省宾川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张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