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学毕业去当特教老师 可获学费补偿
《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近日下发,其中提出,用3年时间初步建立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3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就业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
学校建设
30万人口县市区 建特教学校
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是: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质量提高、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残疾学生资助5大工程。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实施标准化并改善办学条件。要按照“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州市兼顾、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原则,在30万以上人口、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通过搬迁、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机构设置独立、服务范围明确、功能定位清晰、办学条件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
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教学校
2008年以来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建设的特殊教育学校,必须全部实现招生。要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医教结合”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在16个州、市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建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和学前特殊教育服务中心。
2016年建20所医教结合学校
支持特殊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力争到2016年建成10个县级“医教结合”实验区和20所“医教结合”实验学校,探索教育与医疗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在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超过10人的中小学,要设立资源教室,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丰富的教具、学具、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条件,满足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需要。
每所特教学校都要有实训基地
特殊教育学校要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配置必需的劳动实践基地、设施设备等教育教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2015年要初步建成具有特色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30个左右,2016年每所特殊教育学校至少建成1-2个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校企合作开展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2015年要完成省、州市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2016年完成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
学生资助
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
要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为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要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
推进高中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此外,要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给予补助,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还要逐步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班)学前教育残疾儿童,发放生活补助。
今年生均公用经费要达4000元
财政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今年必须达到4000元,2016年要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每年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各级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5%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班)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救助特殊教育学生。
师资培养
特教师资培养
纳入师范生免费范围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选修课程,重点加大对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支持力度。把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纳入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班)、随班就读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纳入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016年
所有特教教师均要培训一遍
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支持建立3-5个省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构建云南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实训平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2016年底前要完成一轮全员培训,要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国培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优先把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范畴。(记者 江枫)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