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 改后首张营业执照颁发
2017年09月29日08:24 来源: 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9月29日电 (徐前)9月28日,云南省工商局举行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启动仪式。云南省副省长董华宣布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并颁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首张营业执照,此举标志着国务院关于“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部署在云南省提前实现。
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行“32证合一”,整合了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5个证照为“五证合一”已整合事项,其余27个事项属于本次改革新增整合事项,新增整合事项涉及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文化、旅游、食药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
云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介绍,“多证合一”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解决企业多部门跑路的问题,为企业节省时间;解决企业提交多套材料的问题,为企业节约成本;解决企业携带多个证件的问题,让企业办事更方便。
“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须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来企业登记需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向工商部门一个部门提交。实行‘多证合一’以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区域、各行业都能得到互认和应用,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带一摞证照,企业办事更简单、更便利。”张荣明说。
据了解,云南省“多证合一”办理的具体流程是,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的,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对于企业来说,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企业无需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对于被整合证照的相关部门来说,通过与“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来获取企业情况,满足其监管需要。
张荣明表示,“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云南省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只要是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都属于“多证合一”改革的范畴。“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也不需要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由省工商局将登记信息一次性推送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