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
信息联合申报公告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366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申报于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申报企业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在云南省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联合申报时间、内容及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在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lhnb.gov.cn/),填报2014年度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可自行或者委托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代填代报。联合申报信息采用全程无纸化网络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不强制要求提供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5年度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三、申报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IE浏览器http://lhnb.gov.cn/)后,在联合年报全国版中选择云南,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联合年报系统(往年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如遗失密码,请按照网上提示的流程找回密码( 系统软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400-001-0722 ) 。在完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后,系统会自动设置主管部门。企业在申报联合年报过程中,如有业务问题需要咨询,可与对应的主管部门联系。
四、联合申报公示及逾期责任
联合申报结束后,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的信息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精神,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公示平台”(http://gongshi.lhnb.gov.cn/)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申报各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云南省商务厅 63101650 63168175
云南省财政厅 63956025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63129173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63613382
云南省统计局 65108443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统计局
2015年8月7日
来源: 外国投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