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14.04.2016  10:58

    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云南省文化厅成立了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领导小组,并在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下设全国戏曲剧种普查工作云南省普查办公室。2015年12月16日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会上普查办公室主任杨要武提出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云南戏曲剧种的普查工作目标,宣布我省戏曲普查工作启动。普查工作启动后,云南省文化厅向各州(市)文化局、省直属相关单位和相关院校下发了《云南省文化厅关于配合文化部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设置县(市)级普查人员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戏曲剧种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同时组织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   

      2016年,云南普查办公室根据《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培训资料》制订了《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制作《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标准解读》PPT详细资料。3月20日,省文化厅召开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动员会暨昆明地区培训会,云南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孙晋昆出席动员会并做出工作要求,各相关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普查工作不仅是一项政府行为,也是每一位戏曲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云南地方戏曲剧种的传承发展,同时参加普查工作的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逐级落实,认真学习普查培训材料,严格按照预定的方案及程序,规范、标准、科学的完成工作。云南普查办公室主任杨要武对普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指出我省已将“开展云南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写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因此,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关乎每位戏曲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关乎我省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全体普查人员要提高认识,保证全省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强调普查是一项规范性极强的工作,数据的调查、填报、审核都要按照标准进行,上报的数据要准确、全面,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戏曲剧种发展情况较为复杂,在普查过程中,原则上要按照《中国戏曲志·云南卷》和《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云南卷》的有关内容进行填报;如有新的发现和情况,一定要参照《中国戏曲剧种认定标准》的八条标准,根据相关材料形成报告,再由省普查办组成专家团进行认定后,交由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审核。云南戏剧专家包钢老师同时作了云南省戏曲剧种概况介绍,培训还针对普查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和答疑解惑。

      为确保云南普查工作的顺利展开,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领导小组安排专项经费,组织由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戏剧研究室主任王红彬、副主任董军、艺术资料信息中心主任谢自律及李一霆、张瑞婕、周怡等专业人员,形成两个普查工作培训小组,从3月20日开始,赴全省16个州市逐一展开县级以上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活动。培训对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概况、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规程以及普查工作的具体流程、技术操作规范进行详细讲解,向县一级普查机构发放《中国戏曲志·云南卷》,并向每一位普查工作人员发放《云南省普查工作培训资料》和“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证”,要求规范工作,保质保量。在培训过程中,云南省各州市文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任领导出席培训活动作动员讲话并做出各地具体工作安排;参加培训活动包括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文化站、艺术研究所、非遗中心、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普查采集员、数据著录员、数据审核员等。培训小组行程达6000公里,累计受训人数达381人。参加培训人员与培训组成员还就相关问题展开了现场互动讨论。
      通过培训活动,提高了云南各州市对本次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普查工作的流程、方式方法,有力推动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