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补贴2019年取消

09.12.2016  13:15

  8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2016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三供一业”分离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企业职工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前,企业应清理职工住房维修资金,清理内容包括缴存、管理模式、使用等情况。

  云南信息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