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专题视频会议

28.10.2014  17:55

为贯彻落实9月18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社会稳定,针对近期云南省玉龙县、石林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相继发生的涉医事件。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于近期在昆明召开了全省正确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专题视频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玉龙县、石林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相继发生的涉医事件和处置情况,全省平安医院创建中各部门工作情况;传达了9月18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对“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再安排、再部署。

就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提出4点要求:一要依法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要畅通患者投诉渠道,认真及时进行纠纷调处。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把握重点,全力做好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工作。二要从严、从快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好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好医疗机构安全稳定。坚决防止出现警务人员在场仍然发生辱医、非法拘禁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甚至伤医、杀医等恶性案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密切联系,通力协作,进一步完善维护医疗秩序医警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理性维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引导广大医务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理诉求,对不依法依规维权造成重大影响者,将依法追责。持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院评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注重人文关怀,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对相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构建医疗纠纷调解和保险理赔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良好格局;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落实院长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医院安全职责;从源头上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四要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增强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大力表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增强调解员的荣誉感,及时主动公开有关医患纠纷处置情况,及时公布涉医违法犯罪处理结果。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扎实开展。要把加强医疗纠纷处置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依法推进医疗纠纷的化解、完善“三调对接”联动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取得长效。开展 “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四是要把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平安医院建设列入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成效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进一步完善考评工作,加大考评力度。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医疗纠纷调处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通过“约谈警示”、“挂牌整治”等政策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对因领导不重视、医疗秩序严重混乱,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云南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和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委直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各州、市、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州、市、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发布部门: 医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