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拟命名“云南省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名单的公示

07.12.2015  20:45

根据《云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工作管理程序的通知》(云爱卫办发〔2014〕6号)的规定,省爱卫办委托各州、市爱卫会组织专家于2015年3月至11月,对2015新申报的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和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了考核验收。

按照各州、市考核验收及推荐意见,昆明市晋宁县二街镇等31个乡镇,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牧羊村委会竹园村小组等173个村委会,重视爱国卫生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推动了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云南省卫生乡镇标准》和《云南省卫生村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卫生乡(镇)检查评比办法》和《云南省卫生村检查评比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对拟命名的卫生乡镇和村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天,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5日止(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2月14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访形式向云南省爱卫办反映,所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871-67195181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531室

邮  编:650200

 

附件: 附件1.拟命名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zip

                附件2.拟命名云南省卫生村名单.zip

 

 

云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发布部门: 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