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豪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和“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和“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同意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新定位、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抢抓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2016年是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省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全省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实现云南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关于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符合云南实际,是今后五年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富民强滇、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百如副主任所作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实现云南“十三五”良好开局、推进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学群院长所作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宁代理检察长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