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笑起来真好看】云南省剩余脱贫攻坚任务总体完成

15.08.2020  22:5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坚持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两场硬仗一起打,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一起抓,从3月1日至6月30日发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集中力量向最后的贫困堡垒发起总攻。

  目前,全省剩余44.2万贫困人口、429个贫困村、9个贫困县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县县清零”目标任务总体实现,为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中,云南省持续强化就业和产业扶贫。截至6月底,全省290.83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占去年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102.38%。为用好用活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我省全力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0.49万笔47.8亿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45万户(次),贷款余额202.99亿元,规模和增速均居全国第一。通过深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我省扶贫产业实现产量、销量双提升。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186.9万户754.85万人中,有176.1万户得到产业扶贫项目帮扶,蔬菜、茶叶、水果等26个扶贫主导产品平稳发展。

  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中,云南省扎实开展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达标验收并建立达标动态管理销号机制;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截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实现阶段性动态清零;88个贫困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要求;全省129个县(市、区)、1349个乡镇、12564个行政村全部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2017年以来,全省农危改共解决超过130万户500万名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其中,今年3月底前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4026户均已完成改造。

  为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云南省加快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完成剩余搬迁任务,抓紧拆旧和复垦复绿等工作,千方百计做好搬迁安置区的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就学就医、社区治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截至6月底,全省99.6万名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搬迁入住,完成了云南历史上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效益最优的“挪穷窝、换穷业”行动。出台《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提出“稳得住”40条保障措施,计划用5年时间通过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功能配套、保障就医就学、加强产业就业、强化综合治理等方面,持续做好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保权益、促融合“5篇文章”。

  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和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等,云南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整改“一发了之”“一股了之”等帮扶方式,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确保上半年整改到位、问题清零。截至6月底,巡视“回头看”指出的22个问题、成效考核反馈的35个问题和中央纪委调研反馈的32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废止、修订政策文件17件。

  为强化脱贫成果巩固防止返贫,今年以来云南省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人群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防止返贫。目前,通过动态帮扶,消除返贫风险212701人,消除致贫风险193489人。脱贫监测户中,得到产业帮扶9.62万户38.12万人、就业帮扶6.92万户11.58万人、小额信贷扶贫2.22万户9.57万人、纳入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6.07万户23.17万人;边缘户中,得到就业帮扶6.65万户9.06万人、纳入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4.50万户15.42万人。

  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云南省决定从7月起聚焦巩固成果、提升质量,以“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为主题,在全省接续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持续强化稳定就业、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提升、贫困村提升、问题整改清零6项举措,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对冲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明确重点推进就业扶贫、产业扶贫、防范化解因灾等导致的致贫返贫风险、脱贫攻坚普查、未摘帽的7个县退出评估和省对州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总结宣传等工作,最终确保完成剩余44.2万贫困人口脱贫、429个贫困村出列、9个贫困县高质量脱贫,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历史性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全省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这场历史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