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对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YNCTHZC201902
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 | 1.评估内容: ①围绕组织领导,重点对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制度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估。 ②围绕投入保障,重点对州(市)各级对资金拨付、投入等情况进行评估。 ③围绕整治成效,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等进行评估。
| 1 | 项 |
1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 | 2.样本规模:云南省16个州(市),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取16个州(市)辖区县(市、区)开展实地调查。 ①县级样本规模:抽取总数为42个县(市、区),其中州(市)所辖县8个以上(含8个)的抽取3个县,8个以下的抽取2个县;除昭通市、怒江州、迪庆州外,抽取的县中至少包含1个一类县或二类县)。 ②乡(镇)样本规模:每个被抽查县抽取3个乡(镇)。 ③行政村和自然村样本规模:每个被抽查乡(镇)抽取3个行政村(镇区所在地行政村必查)、每个行政村抽取2个的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必查)。 ④入户调查样本规模:每个被抽查自然村抽取不少于5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 | 1 | 项 |
说明: 1.报价方报价应含人员食宿、交通、设备、培训、资料费、售后服务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2.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抽取的自然村,原则上按照坝区、半山区、山区等地形特点,均要涉及。 |
3.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3.2 服务地点:云南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来任意1年度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5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2.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所提供材料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将拒绝向其提供采购文件。
3.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附楼322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附楼322室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52412 1582526631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评估
项目采购报名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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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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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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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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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交报名表时请按照项目公告规定提交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