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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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
第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商务厅: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跨境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提案》(第90号)已交省农业厅会办,结合职能职责,现将具体会办意见函报如下:
一、云南农业走出去情况
近年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农业部门紧抓“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推动农业与多国特别是澜湄流域国家对接,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农业对外合作格局。2016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我省农业对外合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常务会批准由省农业厅牵头,成立了云南省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机制。
(一)以机制建设为纽带,推进互利互信。 省级层面,与相关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省农业厅主要领导率团考察孟加拉、印度,与两省农技推广和茶业主管机构达成了长期交流合作共识;省级农业科研部门与澜湄国家签署了农业科技合作协议,建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与印尼、泰国、越南和法国等机构合作成立了“东南亚保护性农业协作网”。州市级层面,与邻国达成多项共识。我省德宏、文山、普洱等8个边境州市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相继开展了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临沧、西双版纳、保山等边境州市人民政府与缅甸、老挝政府分别签署了农业合作备忘录,达成共同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的共识。
(二)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促进产业合作。 立足云南在品种、技术、农机具等方面的优势,引导鼓励农业企业以购买、租赁、入股等方式,采取“公司+农户+订单”和“原料在外、加工在内”的合作模式,在境外合作,建设甘蔗、水稻、玉米等原料基地;借助我驻缅甸使馆和缅甸商务部力量,与缅甸企业合作建设淡水养鱼基地1.8万亩,孵化鱼苗2000万尾,销往韩国、日本和国内;结合扫毒禁毒工作,大力推进替代种植,我省159家企业在老挝、缅甸开展替代种植,种植面积达400多万亩,在替代种植项目区域内,基本实现了罂粟禁种。
(三)以示范园区为桥梁,推动技术合作。 一是加大技术输出。 在与柬埔寨、老挝、缅甸合作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优良品种种植示范、实用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工作。 二是加强技术交流。 通过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周边国家开展优良农作物试验品种交换、推广示范适宜品种、扩大示范面积、开展相关科技人员和农户的培训。 三是加快先进技术引进。 我省花卉企业及科研机构长期与以色列在花卉育种、栽培、灌溉及温室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技术及贸易合作,引进以色列农业生产、滴灌、加工技术。积极推进云南中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四)以产销对接为抓手,推进产品走出去。 立足高原丰富多样的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名特优产品,瞄准国外市场,举办农博会、农交会、茶博会,赴中东、东南亚、西亚、欧洲和港澳台专场推介,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整体品牌越来越多地获得国内外认可。据昆明海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已远销11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我省农产品出口41.9亿美元,其中:蔬菜出口金额14.1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6.2%;进口10.1亿美元的农产品,较上年增长36.1%。
(五)以跨境合作为契机,构建国家安全屏障。 针对周边国家动植物疫病发生频繁,防控缺位等现实情况,积极开展跨境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2017年5月,农业部等4部委联文印发了《关于支持云南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农医函〔2017〕1号),支持云南省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2017年10月出台了《云南省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省级层面明确了试点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政府分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扎实组织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此外,2015年至今,老挝琅勃拉邦、丰沙里、乌多姆赛等5省爆发蝗虫灾害。按照云南省政府对援助老挝灭蝗工作的安排与要求,我厅与老挝农林部种植业司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先后组织相关单位4批专家赴老挝开展技术援助工作,开展技术培训30场次,防控示范近3000亩,赠送老方价值240万元的灭蝗药械。2017年3月,邀请老方农业部门到我省考察培训。援助工作得到了老挝农林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我国驻老挝领馆的高度赞评。
(六)以企业为载体,推动资本合作。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走出去”战略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投资方式走出国门。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云南省在国(境)外投资设立的农业企业数量达到138家,连续三年蝉联全国第一。其中:澜湄国家128家,名列全国第一,累计投资额达7.96亿美元。主要投资于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对外农业开发土地及水域面积共811.0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801.48万亩、草场面积9.28万亩、水域面积3000亩。企业共有中方员工3651人,东道国员工3.65万人,向东道国缴纳税金达743.41万美元,培训当地农民19.34万人次。云南农业对外投资工作得到国家的高度认可,被国家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成简报,印发国家21个部委及全国各省交流。
(七)以论坛为平台,造福基层农民。 2017年4月和2018年4月,首届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暨中柬老缅泰村长论坛和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村长论坛在我省勐腊县和芒市成功召开。来自中柬老缅泰越六国近百名村长、企业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围绕“合作、创新、共赢,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主题进行交流,发出《澜湄六国关于加强村社合作的芒市倡议》。论坛为五国村长提供了村寨合作、乡村建设、农业发展的平台。为五国农业企业提供了分享发展经验、挖掘合作潜力,加速农业投资贸易合作向纵深发展的思路。会后我厅得到农业部专文表扬。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云南农业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农业对外合作进程中,仍存在“走出去”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缺乏境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与运行机制、东道国制约因素多、缺乏对外投资复合型人才、投资政策扶持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对外合作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指示,围绕“六个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努力开创云南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新“蓝海”。
(一)着力优化战略布局,明确“走出去”总体思路。 以“沿边”为依托,采取近远结合、各有侧重的区域布局。“近”是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充分发挥云南省的比较优势,积极支持企业、科研和推广单位以资金和技术为主,实施全方位走出去,实现互利共赢;“远”是瞄准中东、欧洲、俄罗斯和北美等国家和地区,以产品走出去为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双向开放、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二)着力培育农业合作主体,构建开放型企业梯队。 支持农垦企业构建境外天然橡胶和蔗糖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培育5-10家开放型农业小巨人合作建设农业技术示范园区、资源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支持在农业资源禀赋优越、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阶段相对滞后,对原料基地建设需求较为迫切的地区布局建设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生产基地。鼓励省内开放型企业与农业企业“国家队”合作,提升云南农业产业对外开放水平。
(三)着力构建开放式市场体系,增强区域市场影响力。 构建辐射内外的重要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等国际农产品交易枢纽;鼓励云南省内企业在边境建设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和营销体系建设。
(四)着力打造境外产业经济带,培育产业发展动力。 鼓励云南省内农业科研机构和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与周边国家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农作物品种研发合作。加快农产品生产转化基地建设,在主要港口和重要交通枢纽区域,合作推进港口码头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流通环节合作,推进农资、农机装备生产贸易合作。
(五)着力深化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占领产业技术高地。 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平台建设,针对边境生产实际情况开展多作物育(引)种、栽培、机械化、培训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加强对境外农业生产技术人员和农户的培训。推进重要环节技术标准对接,促进目标国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和与我国标准的对接。加强农业信息科技合作,有效应对农业对外合作过程中的经贸风险、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
(六)着力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保障农业公共安全。 落实我省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签订的双边政府间动物卫生与动、植物检疫合作协定、动物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点和监测站,对周边国家重大有害生物防控进行技术和物资援助,强化动植物疫病跨境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共同保障区域范围内农业公共安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群,6574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