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云南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和爱红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已交由我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我厅协助在遗产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
2014-2016年,我厅先后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资金145万元,用于全省开展涉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相关活动。其中,根据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和各地实际情况,红河州农业局先后共获得31万元资金,用于遗产保护的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文献查阅、民间访谈、召开座谈会、制定地方性遗产保护规划等方面,先后开展了一下工作:
(一)抓好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工作,探索科学性利用、持续性发展路子。红河哈尼梯田申遗成功以来,我厅与梯田县反复对接,一致认为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保护优先、统一规划、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严格执行《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坚持规划先行、坚持造林绿化、坚持村寨修复、坚持守住梯田红线、坚持水系治理、坚持综合整治;建立奖补机制和共享机制,推进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探索哈尼梯田保护性开发、规范性建设、科学性利用、持续性发展路子。
(二)协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出台了《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办法》、《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也明确了可以通过政府投入、上级扶持、征收资源管理费、社会各界和国际组织捐助等渠道,筹集哈尼梯田保护资金,专项用于哈尼梯田保护管理。
(三)完善管理措施,依法加强保护。协助指导元阳县编制了《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区82个村庄规划》、《元阳生态县建设规划》和《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结合规划制定了《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区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元阳哈尼梯田的传统民居保护管理手册》、《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区传统民居C、D级危房修缮管理导则》、《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遗产区村庄民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等一系列办法措施,实现源头上管控,切实依法加强保护;同时,推进哈尼梯田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监测报告。
(四)推动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人居环境建设,指导遗产所在地景区建成“旱改水”公厕,对村道两侧、河沟、垃圾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村寨的环境卫生面貌。同时,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全面治理”的方式,强制拆除遗产区“两违建筑”及附属设施,改造民居风貌,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五)督促抓好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协助拍摄了六集纪录片《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哈尼梯田农耕技术》、《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交流汇报片》等专题片;出版了《手绘哈尼梯田》儿童绘本;编撰了《红河哈尼梯田志》;制作了《红河哈尼梯田》宣传页、《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及宣传展架等宣传材料,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普及到遗产地民众。
(六)推进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一方面,协助做好遗产标识的管理工作,使其规范有序使用,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使用世界遗产标识,鼓励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产品“绿色品牌”认证,向农业农村部、中科院地理资源研究所和《中国投资》组办的GIAHS系列宣传专刊推送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农业品牌,合力打造梯田生态特色牌;另一方面,引导遗产所在地把梯田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阿里巴巴集团等电商企业合作开展“互联网+梯田红米”精准扶贫,帮扶种植梯田红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网上销售,积极扶持以哈尼梯田红米为主打品牌的农特产品开发企业,引导企业进行世界遗产品牌包装,梯田红米、鱼、鸭蛋、茶叶、中药等绿色特优产品知名度不断提高。同时,在遗产区打造特色旅游村,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等旅游服务产业,有效提高了当地群众的家庭收入。
(七)深入调查研究,科研支撑保护。鼓励项目区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合作,深入开展红河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研究。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联合搭建“哈尼梯田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分别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本底资源调查”,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开展“水生动物多样性和外来物种调查”,与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合作开展“红河州哈尼族自然圣境与哈尼梯田生态文明调研”,助力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
(八)加强横向联系,学习先进经验。按照2015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云南省工作实际,组织包括红河州原农业局有关人员在内的16名项目主管赴浙江和江苏开展为期8天的业务交流和学习,既开拓了眼界、学习了兄弟省份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也加强了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对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做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确定了方向。
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
(一)省级资金安排情况。自2016年省财政实施预算改革以来,省级财政资金均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各州市,项目管理权限也下放至各州市,因此,我厅无相关经费列支渠道。
(二)州级资金安排情况。2014年9月红河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将世界遗产哈尼梯田的总体规划纳入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州级和元阳县分别成立了哈尼梯田管理局,配备专职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并将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们将与红河州一道,在产业发展、传承梯田文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红河哈尼梯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群 6574955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