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10号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挂牌标的
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矿区位于大理州永平县老街镇卓潘村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2817737.57-2818737.57,北纬33540808.10-33542608.10,矿区距离永平县城直距约9公里,距离滇缅公路约7公里,东距大理市约127公里,交通较为方便。
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矿区面积为1.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2230米—2020米,建议出让28年零10个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矿区块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 东经 | 北纬 |
矿1 | 2818737.57 | 33540808.10 |
矿2 | 2818737.57 | 33542608.10 |
矿3 | 2817737.57 | 33542608.10 |
矿4 | 2817737.57 | 33540808.10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3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储备字〔2013〕237号),截止2013年9月30日,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累计查明(保有)331+332+333类高岭土矿石量686.92万吨。
二、出让方式
该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三、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六)竞买人需提交在竞得该项目后需另行向永平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其垫付的云南省永平县卓潘高岭土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65万元的承诺书。
请报名单位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以上提交的执照证件验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
《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探(采)矿权挂牌出(转)让竞买申请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报名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挂牌授权委托书(挂牌活动使用)》、《竞买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ynggzy.com)“资料下载”中。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29日17:00止(报名期间,如遇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受理报名)。
(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验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竞买申请人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万元),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采矿权。
保证金在2014年10月29日17:00时之前缴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并在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缴清出让金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然后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一)挂牌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12日15:00时止。
(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三)挂牌起始价及报价要求
2014年10月30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ynggzy.com)公告挂牌项目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相关事宜。
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按规定出让人和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地灾评估、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出让成交价不包含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竞得人必须缴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方可依法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挂牌结束后,出让人和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约定,按出让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出让登记申请书,依法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八、其它事项
(一)采矿权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二)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4年10月29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公告解释权归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85648 网址:www.ynggzy.com
传真:0871-65385648 邮编:650106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人:交易中心(审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