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启动实施八个亮点
12月10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1月以来,云南省社保工作进展顺利,并呈现出年度目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启动实施等八个亮点。
亮点一:社会保险年度目标提前超额完成
据了解,截止11月底,全省各类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4531.60万人(完成年度计划4500万人的100.7%),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96.18万人、1129.24万人、236.55万人、337.72万 人、278.71万人、2153.20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64%、101%、100.66%、100.81%、102.47%、 99.96%;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43%和70%,最高支付限额均超过当地城镇职工年工资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 配收入的6倍;社会保障卡(医保)持卡人数达到914.75万人,持卡率为81%。
亮点二: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据介绍,2014年,省政府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截至10月底,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标志着云南省已经全面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外,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也正式开始执行。
亮点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据介绍,云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0年得到提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82元,居全国中等水平。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同比提高 10%,长期待遇连续9年得到提高,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分别增加195元、120元、90元,达到1941元、1009元、881 元,居全国中上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将肺癌、食道癌等20种疾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取消了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 15%的幅度连续4年提高,月平均水平达到802元。
亮点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启动实施
今年,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被人社部列入全国50个试点地区。目前,省厅成已立相关领导工作机构,昆明市、楚雄州已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全省统一了试点登记的范围、口径和标准,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内容,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和全省实施奠定了基础。
而试点工作已于12月10日正式启动。
亮点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顺利推进
2013年,昆明、曲靖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
而2014年,据了解,除迪庆正在制定方案外,其余15个州市(包括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均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覆盖人群达600 多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将使参保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础上,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负担。
亮点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启动实施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局长施边明介绍,为充分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省本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业务已经开通。
这意味着,省本级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自2014年12月起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明年将在全省16个州市推广使用。
亮点七:推动医保反欺诈工作依法开展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欺诈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今年,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卫 生、财政、药监、公安等七部门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对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26种违规行为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主体 职责和违规罚则,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文件从制度建设和部门协作方面加大了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力度。
亮点八:医保异地就医工作取得新进展
截至目前,省内异地持卡联网实时结算提供服务的“两定”机构已增加到4058家,享受异地持卡联网就医购药结算达173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超过11亿元。
在省本级开通了重庆市、广州市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基础上,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与广州市的64家协议医疗机构还开通了城镇职工医保跨省异地结算。省本级还与海南省签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合作协议》,下一步将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施边明表示,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防护网”和“减震 器”。下一步,云南省社保工作将在三方面着力,分别是:继续稳步推进社保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各项社保服务工作。(完) (记者 李星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