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08.10.2015  12:5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体育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

1、拟订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

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7、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8、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进公共体育服务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完善大群体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落实《条例》和《计划》,推动各级政府落实“三纳入”,履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工作格局。

(2)扎实推进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执行进度,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做好项目统筹安排,全力推动县、乡、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健身设施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场地有人管,活动有人抓。建立健身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四年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新增不少于300套健身路径。

(3)注重发挥社会体育组织作用。切实加强群众性社会体育组织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测定、健身项目推广、基层体育专干和体育教师等培训;培训并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不少于200人,二级不少于1300人、三级不少于4800人。采取以奖代补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全民健身生力军的作用。命名40个“云南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为40个健身指导站配备器材,表彰20个“云南省优秀体育协会”和50个“云南省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

(4)更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学习借鉴上海、四川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认真总结去年举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经验,结合云南实际,科学策划,周密部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比赛、展示活动,把“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办成以“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健康”为宗旨,大众化、多样化、社会化的“草根”运动会,打造全省规模最大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命名2个省级品牌活动、10个州(市)级品牌活动、20个县(市、区)级品牌活动。

(5)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品牌建设力度,统一使用工程标识,统一宣传工程宗旨,使体育彩票公益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深入人心,体育部门“体育为民,体育惠民”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举办一次摄影大赛,每年重点支持2个州市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为每个州(市)编印一本画册,记录工程实施中鲜活的场景、生动的故事。

(6)强化典型引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状况,确定盘龙区、威信县、开远市、腾冲县和玉龙县,作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整体推进示范县区,通过推动体育工作改革创新和工程实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7)加强数据统计工作。重视体育统计工作,全面真实统计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情况,为全面深化体育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打牢基础,完善机制,推进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

(1)科学规划新周期备战工作。结合云南竞技项目发展实际,瞄准本周期奥运、亚运、全运目标,立足长远、打牢基础,突出重点、调整布局,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做好省体育局和各项目两个层次的4年周期计划和8年中期规划,用规划统领和规范竞技体育发展。

(2)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完善对各训练单位的管理考核办法,实现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一般项目的动态管理,与各训练单位签订新周期目标责任书;各训练单位要细化项目责任制,完善训练和比赛、名次和成绩并重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3)加强复合型团队建设。坚持“管用结合、责权统一、评聘分离、绩效挂钩”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做好新周期教练员聘用工作。完善教练员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提升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充分发挥科研和医疗的先导和支撑作用,积极探索我省优势项目制胜规律和世居高原运动员训练参赛规律。

(4)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落实中央要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革创新省运会办赛模式。与曲靖市和相关厅局一道,做好省运会筹备工作,细化筹备和办赛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做好组织筹备工作,落实各方责任,力争把第十四届省运会办成组织有序、简朴热烈,服务优质、安全文明,赛事精彩、群众欢迎的体育盛会。

(5)完善省运会规则。认真借鉴外省办赛的好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年底以前修订省运会规则,充分调动各州(市)输送后备人才和专业运动队抓业余训练两个积极性,优化省级竞赛杠杆作用,做大做强后备人才基础,畅通后备人才输送渠道,使省运会更好地发挥为专业运动队选拔人才和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两个作用。

(6)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树立学训并重的理念,实现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双向培养。制定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办法措施,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责任考核。完善就业安置、社会保险等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继续推进运动员社会保障全覆盖,继续做好年度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

(7)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强与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体校与优质中小学共建联办,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用体育的专业资源推动和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用教育的资源推动和促进运动员文化教育。制定结合云南实际的学校体育工作促进计划;改革创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局管理机制,做大做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做好“三星”工程第四周期工作计划,制定省级后备人才基地评选办法,调整业余训练网点布局,加大在中、小学校布点力度,对业余训练实行动态管理。体职院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承担省级运动员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

(8)实施省级赛事管办分离。解决专业队伍和业余训练脱节的问题,理顺选拔与输送的关系。制定省级赛事规划、规则、办赛监督和考核;各训练单位负责主办省级单项赛事,将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纳入各训练单位年度工作考核。

(9)切实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充实和调整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签订新周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宣传教育不留死角,落实责任不留缝隙,防范于未然,确保我省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出现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把住省运会和省年度赛事的关口,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加大查处追究力度,打牢防范基础,从源头上杜绝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出现。严把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关,进一步加强与省公安厅的合作,对青少年组参赛运动员的信息进行再核查,对顶风违纪的代表团严肃处理;加强裁判员选派和管理工作,确保执裁公正,仲裁公平,督察到位。

3、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推进体育产业焕发新活力

(1)推动体育彩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体育彩票可持续发展基础,充分挖掘区域市场潜力,抓好主打产品营销推广,继续保持体彩销售健康持续增长。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重点,创新体育彩票宣传工作,继抓好体彩中心廉政建设,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加快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依据《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发展规划(2013-2020)》,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体工大队搬迁、云南棋院建设、呈贡基地提升改造等项目;重点支持富宁低海拔基地建设,确保年内接待省级运动队训练。

(3)促进云南特色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和扶持体育产业经营主体,打造云南特色体育产业品牌。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体育产业项目申报,实现项目申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云南特色体育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创新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优化功能布局和运营模式,提高场馆运营能力和效益,更好地为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服务。

(4)认真落实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任务,确保7月底前完成数据汇总和录入工作。

4、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推进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1)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落实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把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满足群众需求融入学习和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突出抓住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两个重要环节,完善并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中省体育局制定的制度建设整改措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2)加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目标要求,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努力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厉行节约”为主题,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实施《云南省体育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通过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按照反对“四风”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5)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引进优秀教练员人才、现代体育科研人才、懂经营会管理善策划的体育经营人才,以人才支撑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6)加强督促落实。完善重点督办工作跟踪问效机制,每季度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随机调研检查;围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高原体育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各州市的调研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概况

云南省体育局内设行政处室10个,直属事业单位25个,分别是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松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体育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云南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云南省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馆、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云南省体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云南省运动器材装备中心、云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云南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服务中心、云南省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云南省海埂运动训练中心、云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招待所,直属企业1个,为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其中: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招待所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决算,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单位决算直接报云南省财政厅,此外,由云南省体育局代编云南省体育局老年体协、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财政拨款部分决算,因而纳入云南省体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3个、社会团体1个、企业1个。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0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74人、财政部分供养325人、非财政供养5人;离退休人员653人,其中:离休人员23人、退休人员630人;在编实有车辆83辆。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4)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5)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7)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详见附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云南省体育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5,84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674.76万元,占总收入的74.43%;上级补助收入248.41万元,占总收入的0.69%;事业收入6,913.64万元,占总收入的19.29%;经营收入25.39万元,占总收入的0.07%;其他收入1,979.38万元,占总收入的5.5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云南省体育局部门决算总支出44,9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0.38万元,占总支出的44.30%;项目支出24,852.89万元,占总支出的55.2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8.00万元,占总支出的0.4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30.38万元,较2013年增加2,033.35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为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同城待遇增资及公用经费提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4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9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8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52.89万元。较2013年增加6,389.00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为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支付搬迁征地款7,156.5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具体项目开支

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搬迁征地经费7,156.55万元、体育场馆建设及维修经费6,395.39万元、运动队训练、参赛、服装、训练器材、医疗设备、营养膳食、培训、体育科研、外聘教练员等经费2311.39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910.74万元、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奖金及2013年度运动员教练员奖金1,906.62万元、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助学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生均拨款等办学经费1,108.06万元、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经费893.83万元、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330.60万元、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12.23万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75.00万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5.00万元、体育扶贫经费300.00万元、云南省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健康促进中心建设经费255.24万元、全省老年体育活动经费200.00万元、运动员退役费及自主择业经济补偿费190.15万元、足球进校园活动经费138.35万元、高原基地前期费用89.35万元、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科研开发经费70.00万元、省直机关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奖励经费68.40万元、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74.71万元、青少年模型活动及竞赛补助费62.26万元、打击私彩专项经费60.00万元、国民体质监测经费50.07万元、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经费49.12万元、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培训费45.95万元、2014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办赛经费30.00万元、残运会经费29.80万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24.33万元、科技体育推广经费23.55万元、青少年足球活动补助经费23.26万元、参加第二届全国老年健身运动会经费23.03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宣传经费18.00万元、老年大学办学补助8.00万元、参加2014年全国民族陀螺邀请赛暨裁判员培训班经费6.0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4.15万元、用友软件购置经费1.9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费1.00万元、高校桥牌推广经费0.9万元。

2、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作稳步推进

      2014年,云南省群众体育工作以实施“七彩工程”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云南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云南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构建云南特色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遍布城乡。 2014年,省本级投入体彩公益金1.3亿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245万元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支持7个县(市、区)新建(改造)体育场馆、90个乡(镇、街道)建设灯光球场、2920个村(社区)新建篮球场,配备乒乓球桌,为260个乡镇(公园、广场)配备全民健身路径器材。 二是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完善。 2014年,省级投入体彩公益金1000万元,国家转移支付160万元,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建设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26个(含设有体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二级培训基地16个。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省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5000名;命名资助“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70名“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命名资助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0个、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50个、优秀体育协会20个,新增33个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三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全省全民健身活动特色更鲜明、项目更丰富、群众参与更广泛。省本级投入体彩公益金资金1370万元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组织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全民参与的“草根”运动会——“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彰显云南特色,涵盖昆明市“十峰”登山活动、科技体育健身活动等全民健身示范活动赛事82项,三人篮球赛和云南少数民族健身操的主会场决赛将系列活动推向高潮。结合云南自然环境优势,加强与国际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国际精品赛事,举办了具有云南特色、国际影响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扩大了云南体育对外开放和交流。蓬勃开展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为提升全省人民健康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省第十届残运会、省第十届民运会成功举办,竞赛组织工作零误差,充分体现了办会宗旨,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交办的赛会任务。

(2)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启动全运会备战计划,促进我省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2014年是备战十三运会周期的开局之年。 一是积极配合总局项目中心,全力迎战十七届亚运会,取得历史性突破。 第十七届亚运会,我省共有9名运动员入选。参加了射击、自行车、铁人三项、田径等4个大项的比赛。取得了5枚金牌、1枚银牌和1枚铜牌,实现了云南省在同一届亚运会上取得成绩最好的历史性突破。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促进备战工作全面落实。 在第十二全运会上,我省共取得4金、8银、4铜和36个4-8名的优异成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为更好的谋划十三运会各项备战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备战备战第十三届全运会周期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体育局备战十三运会周期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明确了十三运会周期我省竞技体育工作各年度、各阶段、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制订了具体工作措施,为新周期备战工作实现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使各训练单位装备器材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工作轨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装备器材使用效率。以及提高备战目标绩效考核能力,落实奖惩措施,推进备战工作全面落实,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体育局运动队装备器材购置办法》、《云南省体育局备战第十三届全运会工作考核办法》。 三是明确备战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明确备战形势,理清备战思路,鼓舞备战士气,省体育局于7月4日召开了有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训练单位和体科所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云南省体育局备战第十三届全运会周期工作动员会”。杨宁局长对新周期备战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力争在十三届全运会上取得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并与各训练单位签订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任务责任书》。 四是加强体育科技攻关工作, 充分发挥科技先导和支撑作用。 省体科所制定了《十三运会周期科技支撑四年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跟队科技服务与攻关、奖惩、考核等运行机制。要着重建立与十三运会金牌为重点科研的课题,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训练过程控制的研究,并对科技服务计划和科研攻关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实施全程监控与评估,为科学训练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科研在提高运动成绩和技术水平方面的作用。配合总局科教司,完成“高原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加紧对《昭通会泽区域性选材》和《世居高原运动员下山状态调整》的研究,为积极探索我省优势项目制胜规律和世居高原运动员训练参赛规律提供科学依据。注重对各训练单位体能教练的培养和培训。

青少年体育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掘和培养。 继续推进全省青少年年度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加强青少年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省级青少年竞赛运动员赛前文化课测试工作 积极开展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组队参加第四届高原耐力对抗赛、全国青少年活动、比赛、重点项目后备人才集训和训练营。 二是加强竞赛组织工作,办好省十四届全运会。 本届运动会以竞技体育赛事为引领,推动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广泛参与,突出全民健身、全民体育的理念。本着节俭办赛和原则,创新开闭幕式形式,坚持“隆重、节俭、热烈、特色”的原则,突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主题,将开、闭幕式开创性的安排在下午进行,不搞大型演出,全部由当地群众出演,既增加了群众参与度,又展示了曲靖全民健身特色活动;为了切实保证赛事有序进行,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督查工作。省体育局聘请的13名体育赛事社会监督员和安排的21位赛风赛纪督察员都已到位,督察员深入各赛区赛场对21个大项进行全面督查。坚持以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提高其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公正、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风尚,全力保证青少年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在青少年组预赛中进行了40例兴奋剂抽检,无一例阳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于8月2日至3日对举重项目进行了兴奋剂督导检查,8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领导对省十四运会反兴奋剂工作进行调研,认为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兴奋剂检查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检查工作条件良好、检查官通知收样流程规范,食品药品监督到位,对我省开展兴奋剂检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确保了省运会在公正、公平、高效、节俭的前提下得以成功举办。省运会共设青少年组和成年组两个组别,其中,青少年组设21个大项,484个小项,由16个州市组团参赛,共有312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产生金牌535枚,共有14个代表团在比赛中获得金牌;成年组分设大学组、职工组,设16个大项,共有30所大专院校、35个单位报名参加大学组、职工组的比赛,有2381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共计产生金牌261枚,其中职工组110枚,25个代表团在比赛中获得金牌,大学组151枚。81个代表团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是完成省十五运会的申办地考察工作。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8日向省体育局上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举办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请示》,省体育局向省政府上报《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对临沧市申办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进行实地考察的请示》。经省政府办公厅4月16日批复同意,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体育局组成的考察小组,于2014年4月17日至19日对临沧市人民政府申办2018年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进行了实地考察。经上报省政府同意,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由临沧市人民政府承办。 四是积极开展校园体育工作。 配合省教育厅拟定全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青少年组织建设,以组织竞赛活动平台为抓手,运动项目进校园为突破口,促使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有效开展。推行“七进校园”(足球、田径、游泳、武术、篮球、科技体育、少数民族健身操、棋类)活动试点工作,拟订“七进校园”活动示范学校实施办法,积极推进“阳光校园”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是以开展创建新周期的省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检查命名工作。 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全国青少年科学体育传统校。截止到2014年,全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82个,其中国家级132个,省级50个,国家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11所,国家命名资助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4个。

      (3)体育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1 完成2014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评审、资金下达工作。开展前四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督查调研,有效促进了前四年支持136个项目的落地落实。 2、 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发展规划(2013——2020)》各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功能完善建设、呈贡基地前期征地,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搬迁呈贡征地和富宁低海拔基地有序推进。 3、 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与省旅发委积极沟通,对接《云南省体育旅游发展规划(2013—2025年)》的报批工作。依托滇西北四州市五县(大理州云龙县、剑川县、丽江市玉龙县、迪庆州维西县、怒江州兰坪县)环老君山旅游区域合作机制,与省旅发委联合召开了老君山体育旅游推进会,体育和旅游部门、有关协会、企业参会,打破部门、地域、产业界限,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代表共商合作发展大计的良好局面,为《云南省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基地和项目提供了实体支撑,对促进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支持州市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旅游项目策划和开发。摸底调研,帮助梳理有关体育旅游资源,引进规范和有实力的专业组织共同推动体育旅游项目的策划、创立、落地、实施。支持保山潞江户外营地、大理100越野跑、老君山户外项目深度开发等项目启动、实施。 4、 体育彩票工作健康发展。截止到10月底,完成体彩销售45.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40%,预计全年销售将达到55.6亿元。 5、 在总结上一届孟中印缅汽车集结赛工作基础上,广泛协调、内引外联,启动筹办新一轮孟中印缅汽车集结赛。4月24日获得省政府同意批复,并作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人文交流合作项目、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向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第三次部级联席会提交了相关资料及方案;开展赛事社会化运作的探索,与上海市、广东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多渠道接触,商谈合作事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6 积极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 低收费开放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全省39个大型体育场馆已全部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大型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大型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大型体育场馆每年免费举办不少于4次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开展不少于1000人次的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进行不少于3000人次国民体质测试。 7 积极推进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铁道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3〕41号)文件精神,2013年8月,我局联合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及省统计局成立云南省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我国体育场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分析体育场地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逐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4)加强以理论为武装的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领导辅导、集中学习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来。组织全局77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直工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集中轮训工作,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主义理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深入推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时下发了“三读”活动通知,指导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围绕推荐的书目,采取在线学习、自主选学等形式,从健全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管理等入手,推动了“三读”活动深入开展。

      (5)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反腐败工作有效机制

在2013年省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础上,结合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反腐倡廉新要求和省体育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修订和完善,继续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主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纠正“四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一是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基础,加大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 结合实际,制定省体育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根据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下发的《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局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不断完善与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惩治预防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作用有效发挥,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处室明确新调整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其职权运行流程,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汇编下发《云南省体育局机关处(室)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资料》。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云南省体育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等相关规定,增强处以上干部特别是新任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省体育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各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开展了题为《认真贯彻八项规定正派为人干净做事》的廉政党课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二是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正风肃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有关精神,结合省体育局实际,制定下发《云南省体育局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正风肃纪的通知》,就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重申七条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措施,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作风纪律规定,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明查暗访工作。根据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有关要求,省体育局转发了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为强化执纪监督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采取不提前打招呼的形式,先后对12个直属单位进行“四风”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是 抓好省级年度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督查工作。 2014年1月16日至2月21日,全省青少年上半年度冠军赛分列在曲靖市、玉溪市、德宏州芒市、文山、宣威市、昆明市寻甸县、楚雄市、红河州泸西县、昆明市等9个州(市县)举行,共有柔道、排球、拳击、山地自行车、武术散打、摔跤、篮球、足球、游泳、举重、田径等11个竞赛项目。为加强对竞赛赛风赛纪的监督管理,省体育局安排局赛风赛纪督察员到竞赛现场观赛,对上半年度冠军赛暨省十四运会预赛5个项目进行监督,确保体育竞赛公平、公正。通过监督未出现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 四是扎实做好省十四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于2014年8月8日至18日在曲靖市举行,省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以洁简办赛、廉洁办赛、干净办赛为目标,以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为重点,做到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督察早到位,狠抓正风肃纪、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资格审查入口,强化监督,加强裁判队伍的管理,从严落实责任,严格兴奋剂检测,为省运会的成功举办。 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对20名新任处级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和体电所正、副所长试用期满转正考察的监督;2名处级干部填报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表并存监察室备案。重点加强对贯彻党组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如对“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2014年项目安排、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方案、体彩公益金项目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参与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标监督16次;参与汇都国际房产租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是做好案件查办和信访举报。 认真对待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特别是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体电所有关举报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了调查结果。并本着对体电所经营发展负责,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在体电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对举报体电所有关问题初核情况进行了澄清。在省纪委帮助指导和要求下,对刘建东举报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拟于近期给予回复。

(6)全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 积极探索和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选拔任用了局机关4名处级干部,直属单位20名处级干部、2名企业领导人,对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对17名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了考核,安排5名年轻干部参加昭通威信新农村建设。完成2名公务员招录工作,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了26名运动员。制定《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等六个干部政策文件的实施意见》,上报省委组织部。 二是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完成所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向省委编办上报了各单位模拟分类意向,逐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三是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按要求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完成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机关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同城同待遇、岗位职务调整工资晋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薪级工资、人才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 四是 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和职业转换培训工作。2013年度共有38名符合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其中符合就业安置18名,自主择业20名,在人社厅支持下,经我处与专业人员服务中心共同努力,现已基本完成了安置任务。完成了6名退役运动员一次性退役费6.3万元和20名退役运动员一次性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363.4万元资金的核算工作。与专服中心、体职院联合举办了2013-2014年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综合素质培训班,做好退役运动员的职业转换培训工作。

(7)其他工作

一是 召开全省体育局长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发展目标任务,并结合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启动我局深化改革专项工作,成立深化改革重要举措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落实深化改革重要举措任务分解暨2014年体育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 完成了省委组织了2013年度单位全面建设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是 关爱老干部,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节日慰问、日常走访、住院探视、接访等服务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上半年共走访离退休老同志及生病住院和行动不便的老干部、老党员60余人次,接待老同志来信来访30余人次,为9位离休干部办理了变更诊所宜事。为慢性病、特殊病的老同志办理了慢性病、特殊病卡。对来信我们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云南省体育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补助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招待所20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9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2%。与上年对比增加2,799.1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同城待遇增资及公用经费提标、新增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万元,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费1.00万元、参加2014年全国民族陀螺邀请赛暨裁判员培训班6.00万元、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外国贷款前期经费0.81万元;

(二)教育支出2,086.87万元,用于云南省体育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幼儿园10.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万元;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2,07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96,其他资本性支出367.11;

(三)科学技术支出344.44万元,用于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169.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17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4.7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0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0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5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8.7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5.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9.03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7.4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1.6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688.9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87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万元,为云南省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经费;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为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提升改造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558.37万元,为云南省体育局(本级)及直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6.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0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82.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39.7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34.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云南省体育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4.1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7.34万元。用于赴瑞典参加“瓦腾湖”公路自行车节,考察瑞典诺迪维公司国际定向组织,成功将“格兰芬多”自行车节引入云南,举办了第一届七彩云南格兰芬多自行车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云南省体育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28万元。其中:无购置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39.77万元;运行维护费185.28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内交通及赴州(市)检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云南省体育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70人/次,接待费开支7.40万元;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34.9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省体育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州市及直管县有关部门和体育系统人员来昆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决算公开附表( 点击打开Excel表 )。

 

云南省体育局

  2015年9月2日

《中国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出炉
国内首部《中国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1月30日在省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与清华大学达成战略合作 张培萌加入国家钢架雪车队
国家体育总局与清华大学战略合作签约仪式1月31日在省体育局
云南省体育局召开反兴奋剂工作会议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