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02.09.2016  02:39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云财建〔2016〕218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并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9号),设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主要职责职能:一是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三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四是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五是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六是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七是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八是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九是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十是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十一是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十二是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十三是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十四是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

一是城乡规划改革取得新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城乡规划局,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高位推动城乡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召开了全省“多规合一”现场推进会,高效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大理市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取得丰硕成果,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评价;截止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1%,城镇建成区面积为1765.75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为16.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为30.37%;502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国第一。二是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取得新成绩。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高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2015年全省17.42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100%开工,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8.69万套,完成投资355.6亿元,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1.8万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取得新突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启动大会,高位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015年争取国家计划任务46万户、中央补助资金38.2亿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9.09亿元,发放贷款53.1亿元,建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50万户,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按户均投入10万元以上测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运营管理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5年新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273公里,建制镇282个“一水两污”项目加快推进,开工建设17座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644.41公里,新建城市燃气管网1200公里,新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5.88公里,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COD和氨氮削减目标任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37亿元。截止2015年底,县城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县城及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县城及以上供水普及率达91%,城镇燃气普及率达66%,累计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0.68公里,占全国总量的八分之一,建制镇镇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70%,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6.03万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45平方米。五是房地产去库存迈出新步伐。出台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占比达27.46%,对去库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145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669亿元,201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7平方米。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房地产业为我省稳增长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六是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完成建筑业产值3268.93亿元、同比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1574.48亿元、同比增长13.3%,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10.5%,实现利润60亿元、同比增长10.3%。加快推动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改革,有序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新增施工图审查机构19家,提高了施工图审查效率,有力地促进了重大投资项目的落地。2015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较2014年同比下降34.78%。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建设工程质量可控。七是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成绩优异。截止2015年底,鲁甸、景谷地震灾区民房修复加固已全部完成,民房重建已全部开工,竣工率分别达99.36%、100%。同时,加大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全省应用减隔震技术工程项目1157项、1635栋、1339万平方米。八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成效明显。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认真贯彻《关于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标准和规范,实现了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从无到有的发展。全省共有5市4县先后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示范面积达1583万平方米;1个产业化项目、10个光电项目列入国家示范,光热应用面积1733万平方米,光热应用建筑面积3151万平方米,光电装机容量9430万千瓦;共有37个项目获评绿色建筑,累计面积达591.73万平方米。昆明市五华区、蒙自市、弥勒市、文山市、大理市和玉溪市先后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九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累计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5项、保留23项,建立了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十是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开展 “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依纪依规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显著加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各项整治成效明显。制定实施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全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与派驻机构共同发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第二部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算总收入1908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9.56万元,占总收入的88.02%;事业收入861.68万元,占总收入的4.51%;经营收入177.58万元,占总收入的0.93%;其他收入1247.63万元,占总收入的6.5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算总支出191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61万元,占总支出的48.67%;项目支出9664.65万元,占总支出的50.40%;经营支出177.58万元,占总支出的0.9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5.82万元。比上年增加2674.61万元,增长45.09%,主要原因为提高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8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9335.43万元。比上年减少10452.33万元,减少52.82%。主要原因是2014年鲁甸地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和地震应急救援支出较大,2015年相应支出大幅下降。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4万元,教育支出103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14.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69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0.0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57%。比上年减少6354.57万元,减少26.1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4万元,主要用于战略规划与实施;

(二)教育支出2052.67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建设学校人员和公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8.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41.52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20.6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规划、监督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3.9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3318.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9.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8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因事定人原则,加强因公出国(境)计划控制和经费审批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五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7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8.6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5.45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工作主要开展情况:一是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洽谈。二是赴港澳社团工作访问。三是赴德国参加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四是赴英国、法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洽谈。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17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运行维护费211.1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5.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29.80万元,批次168次,人数3892人。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54.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表2. 收入决算表.xls

表3. 支出决算表.xls

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表8.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