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07.10.2014  17:46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海埂会堂举行

代表按表决器表决检察工作报告

代表按表决器表决检察工作报告    

      2月16日下午,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王田海检察长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作出了《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检察工作报告。决议对2011年的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同意2012年的工作安排。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认真听取和审议了检察工作报告,对全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省检察院的报告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精炼实在,内容充实具体,数据翔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情况。

      代表们认为: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两强一堡”建设,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力度大、亮点多,在维护云南省社会稳定、保护经济发展、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等方面成绩显著,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代表们建议:检察机关要继续服务经济建设大局;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注重边疆基层检察院少数民族检察人员的招录、培养;进一步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用扎实有效的工作回报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的厚望,努力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大会期间,省院派出中层领导干部分成26个小组到各代表团,认真记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