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27.05.2016  20:19

云南网讯(记者 杨富东)5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顺、杨军2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免去黄顺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姜润生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云生的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和明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岳跃生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明的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免去杨为栋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袁学红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远贵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卓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岳跃生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任命马红跃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任命卢显林为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任命杨福生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绍吉为省审计厅厅长;

任命肖卓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正厅级);

任命岩罕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罗朝峰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周晓铭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