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6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何剑文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任命史政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任命杨祖龙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郭志宏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任命吴俊明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因到退休年龄,免去徐显云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邓先培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任命丁艳波为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的提请,任命赵利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张勇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一庭副庭长。任命赵子茂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李江鹏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赵学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董桂琼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孙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张祥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李红斌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线东明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的提请,批准免去戴富才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铁楠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孙甸鹤的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周晓铭的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李安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庞述怀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云南日报)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