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 张百如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28.05.2016  10:46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审议批准了《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云南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下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沾益撤县设区有关问题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随后,会议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杨福生等6名同志进行了集体宣誓。

张百如对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本次会议对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作出决定,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符合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太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