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18.10.2014  22:20

      本报讯(记者 瞿姝宁 陈晓波) 昨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昆明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务调整,中共中央批准,秦光荣不再担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本人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中共中央决定,李纪恒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本人申请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按照法定程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秦光荣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纪恒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陈豪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代理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受中共云南省委委托,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刘维佳作关于秦光荣、李纪恒、陈豪3位同志任免职的情况说明。受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常委会副主任张百如作了关于提请审议秦光荣等3位同志辞职、任命的报告。

      在接受任命书后,陈豪发表讲话。他说,一纸任命重若千钧,它承载着中央的期望和全省4600多万各族人民的重托。为云南各族人民服务,是我的责任、使命和荣耀,我一定勤于学习、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不辜负云南各族人民和人大的信任。

      陈豪说,我将做到对党忠诚,为民真诚。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维护省委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基层调研,虚心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学习,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竭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立足云南实际,自觉地、创造性地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到政府决策、执行、落实各个环节,切实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主动依法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清廉为民,干净干事。“山川秀丽云岭壮,彩云之南是我乡。”来到云南工作,云南就是我的家了,要抓紧每一天,努力做好每一件事,尽心竭力、夙夜在公、勤勉工作,为云南的繁荣和发展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将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以及“三严三实”的要求,带头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带好班子和队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务实创新、开拓奋进的行政环境。

      陈豪说,历届省委、省政府为云南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又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站在新的起点上,党和人民赋予我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我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在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的领导下,与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夺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新成绩,在云岭大地上,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壮丽篇章。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陈豪同志简历

      1973.03-1977.04 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介云初中代课教师

      1977.04-1978.02 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广播站新闻干事

      1978.02-1979.03 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工业办公室政工员

      1979.03-1979.06 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职工

      1979.06-1983.09 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83.09-1985.06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干部、副科长、科长(1980.02-1984.01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学习)

      1985.06-1990.05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0.05-1990.12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1990.12-1992.12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1989.05-1991.06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1991.09-1992.09 挂职任上海市静安区工业工作党委书记)

      1992.12-1993.02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1993.02-1993.04 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1993.04-1995.08 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5.08-1996.09 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6.09-1997.06 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1997.06-1998.02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8.02-1999.11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1999.11-2003.02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其间:2001.03-2003.01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02-2003.03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3.03-2010.11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03-2006.07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0.11-2011.01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书记人选、党组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2011.01-2013.02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3.02-2014.10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10),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2013.06)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10—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