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五个一”靶向攻坚健康扶贫硬骨头
中新网云南新闻10月28日电(叶利民 孙珩瑜)云南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全国健康扶贫人群数量最多、任务最艰巨、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之一。云南省健康扶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帮助下,制定出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在全国率先明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以深度贫困和重点人群为主要工作着力点,精准识别、分类救治、合力保障,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持续推进。2016年健康扶贫实施以来,全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减少15.5万户、60.7万人,与全省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基本保持同步,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2017年以来,先后6次在全国作健康扶贫经验交流发言,2017年度健康扶贫工作受到国家通报表扬,连续两年承办全国健康扶贫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并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肯定。
成立一个“工作组”,高位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省委、省政府经常性研究健康扶贫工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构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健康扶贫办统筹协调、部门横向协作、省州县乡村纵向联动、东西部对口帮扶、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扶贫大格局。出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立四重保障机制和“九个确保”,建立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保障机制和综合政策体系。
细化一条“标准线”,扎实开展县乡村医疗机构达标情况排查。今年年初,省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细化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机构三个一、人员三合格、能力三条线和医疗保障全覆盖”的指导标准及相关参考文件标准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参考周边省份的标准,结合云南省情,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细化标准,并纳入了《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中,确保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有章可循。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我省细化标准,及时组织88个贫困县开展自查,同时对2018年脱贫摘帽的33个贫困县进行现场核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印发《关于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健康扶贫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解决路径及要求,建立销号制度,确保2019年贫困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全部达标。
落实一站“及时报”,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016年以来,云南省各级财政筹措下达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专项资金62.04亿元,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持续做到全覆盖。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为89.22%,人均自付费用756元,全省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88.89%。129个县市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 “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少垫资。
织牢一张“基层网”,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方便快捷。大力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工程,省财政对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60个县级医院给予500万元/个的奖补资金。88个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标准,其中83个已经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启动44个县级卒中中心、45个胸痛中心和乡镇慢性病管理中心和急救站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行动,88个贫困县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60㎡并按要求配齐村医;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达到99.8%;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分两年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DR、生化仪等18类数字化医疗设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能力工程,整合资金,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人员实施学历提升,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在岗5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目前,全省已参加中专学历提升3483人,大专学历提升1900人。
聚焦一个“重难点”,深度贫困地区得到有力帮扶。中央预算内项目、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优先覆盖“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儿童营养改善及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包虫病等疾病防控力度。与迪庆州、怒江州建立健康扶贫协作推进机制,聚焦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组织省内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N对1”“组团式”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省级的支持,怒江州疾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对口帮扶,结束了迪庆州60年没有儿科的历史。(完)